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4-04-12 08:25:00 来源: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尹荣耀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永升与被执行人玄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玄宁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张永升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玄宁,女,汉族,1979年5月20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70811197905200823。

  执行依据

  济宁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济仲裁字(2023)第406号裁决书。

  执行标的

  100万元本金及利息、仲裁费等其他费用。

  悬赏金额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玄宁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根据举报线索并能实际控制的),按实际执行到位执行款的20%奖励举报人。

  悬赏期限

  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37-5175432

  联系人:李法官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初审编辑:高杨

责任编辑:朱仙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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