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主城区关于开展居住权登记的通告

2024-03-09 00:50: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刘倩

  大众网见习记者 刘倩 济宁报道

  3月9日,大众网记者从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济宁市主城区将开展居住权登记,具体内容如下:

  为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满足群众居住权登记的要求,根据《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居住权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济自资规字[2024〕16号),济宁市主城区于3月18日起,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上的住宅居住权登记,申请登记的情形包含:

  1.近亲属间通过协议方式无偿设立居住权;

  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

  3.以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

初审编辑:赵冉冉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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