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9名检察辅助人员

2018-06-12 09:59:00 来源: 济宁高新区人才联盟 作者:

  根据工作需要,经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研究,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录劳务派遣制检察辅助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书记员6名,司法警察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优良,品行端正; 

  (二)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5周岁(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书记员应聘者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要求法学、民商法、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  

  (四)司法警察应聘者应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限男性; 

  (五)身体健康,仪表体态端正,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熟悉计算机操作。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6月7日9:00-6月14日12:00 

  报名网址:济宁高新区人才联盟网站(http://www.jnhn551.com)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注册个人账号、如实完整填写应聘信息、申请应聘岗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二)现场审核确认 

  1、审核时间:6月1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审核地点: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济宁市金宇路50号) 

  3、现场审核携带材料及有关要求: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确认,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报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 

  (一)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不足按照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反应应变等能力以及应试人员的形象气质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各项考试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及邮件的方式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并关注填报邮箱。 

  五、政审、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及体检人员。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政审。 

  六、人员递补 

  成绩公示将及时在报名网站进行发布。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致使聘用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对全面考核合格的人员,统一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书记员月工资33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保部分),司法警察月工资不低于济宁市城区月工资最低工资收入标准。 

  本简章由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 

  0537-2939359

  0537-3013066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6月6日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马婧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