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任城法院推进“僵尸企业”破产清算工作显成效

2021-11-09 19:25:30 来源: 任城法院 作者:

  近日,赵某一行十几人来到任城法院,代表山东盛源公路产业有限公司的120多名职工将印有“执法贤明 为民解忧 业务精湛 巧破困局”十六个烫金大字的锦旗交到破产合议庭法官左殿俊、李建兵、李迎春手中,并不约而同地向三位法官及其团队深鞠躬致谢。

  “大家都想来,又怕影响法官们工作,就选我们当代表,一再嘱托我们要把谢意带到……”赵某称,圣源公司是国有企业改制成立的有限公司,现有职工120余人,为企业工作长则十几年多则三十几年,因经营困难,企业长期停工,欠付职工工资及社保长达十几年,是济宁市有名的“僵尸企业”。三年前企业申请了破产清算,如果企业清算企业职工将面临工资及社保无法清偿的困境!任城法院的法官们想企业所想、急职工所急,变清算为重整,通过政府、法院联动招募到理想的投资人,企业重整成功在即,企业职工工资社保回收有望,赵某和老同事们又有机会一起干事创业,大家兴奋地觉都睡不着了,“我们的政府和法院真的是解决了我们最大的困难,必须得点赞!”

  这是济宁市大量“僵尸企业”状况的一个缩影,也是济宁市响应中央供给侧改革精神,优化营商环境,出清“僵尸企业”工程的一大战果!

  终结“僵尸企业”,3500余职工迎来新生活

  据了解,自2020年6月起,济宁全面启动了商务系统43家“僵尸企业”出清工作。2020年6月起,在济宁市商务系统“僵尸企业”处置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下,任城法院积极参与全市43家“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指导自行清算注销了11家,并于2020年11月6日,集中受理了30家“僵尸企业”的破产清算案件。

  针对破产案件审理难、事务杂、问题多、周期长、审判力量不足等问题,任城法院从大局出发,以稳妥处置为中心,探索采用因案分类、因事分权、因人施教的工作方法,循序渐进统一了案件处置标准、简化了案件处理程序、提振了管理人工作状态、激活了府院联动机制,“僵尸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取得长足进展。截至目前,共审理终结“僵尸企业”22件,未结8件,结案率达73%;剩余8件也到了收官阶段。“僵尸企业”的破产终结,将全部解决3549名职工的劳动关系、职工债权以及拖欠社保问题,并使企业积存的问题彻底解决。

  统一标准处置,30件案件无震荡破产清算

  基于30家“僵尸企业”均来自商务系统,是在同一特定经济环境下形成的同一区域的经济体,经营周期、生产经营状况、职工就业待岗相对同步、趋同,且30家企业在商务局的统一安排下,以债务人企业自己的名义统一申请了破产清算,济宁市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任城法院集中受理,任城法院积极向市政府工作专班建言献策,不断向济宁市中院汇报论证,逐步形成了整体施策、同案同判的工作思路。即破产前后适用统一的标准,统一的解释规则对债务人企业的债权债务统一进行清理,确定统一的债权申报方式和申报周期,并确定相对统一的债权认定方式;30家企业3549名职工的工资、生活费、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障费用、医疗保险,甚至独生子女费均确定了统一的适用标准,没有特案、个例,防止了“搭便车”、攀比和患不均情形的出现。针对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形式复杂,标准不好统一的情况,该院开通绿色通道,将有争议的劳动关系确认全部纳入诉讼程序,由法院统一尺度予以裁判;针对职工占房居住情况,分别确定了评估价购买、另行安置、限期搬离等操作性、选择性强的方案,使企业职工在自主选择中配合破产资产处置工作;根据受理案件的不同情况,对30件案件进行了分层次处理,分为“无资产可破”案件和“有资产可破”两类,将“有资产可破”再分为“简案”和“繁案”,根据不同的类型适用不同的程序,简化审理程序,最大限度地解决了程序过度、效率不高和成本高昂等阻碍破产实施效果的诸多问题。

  为解决食品进出口公司在建工程的处置以及在建工程附加的欠付工程款、垫付职工债权、拆迁职工安置、拆迁户安置等,经办法官团队共召开专题会议15次,向市委、市政府集中汇报6次,最终攻克了破产清算中的各项难题。对复杂疑难案件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全力攻克是该院办理“僵尸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的屡试不爽的经验。针对百货总公司职工人数多,租赁户人数多,以及资产较为复杂的情况,由管理人全天候在办公场所接待相关人员,随时解决他们提出的各类问题;针对几个破产案件存在的资产分属不同主体,以及房地分离的情况,法院多次会商,向多地取经,向上级法院汇报论证,最终采取了合并破产、“打包出售”、资产变现等先易后难、分类处置等措施,保证了破产工作快速、高效地推进。据统计,30件破产案件中,无资产案件16件,全部按照“简化审”程序审理;有资产案件14件,按照“简化审”程序审理8件,繁案审理6件。

  府院联动齐心“破冰”,盘活闲置资源优化营商环境

  管理人是破产程序的主要推动者和破产事务的具体执行者,其能力和素质不仅影响破产审判工作的质量,还关系到破产企业的命运和未来发展。基于此,任城法院加强了管理人的指导、监督和跟踪。

  针对管理人关心的报酬问题,积极向政府工作专班献计献策,解除了管理人开展工作的后顾之忧;针对管理人能力强弱不一,该院会同专班召开5次专业培训会议,快速提升管理人的业务管理水平;针对管理人勤勉程度不一,除专班召开会议督促外,该院共召开大小调度会52次,以通报工作进度的方式督促帮助管理人提升工作质效。同时,该院又创新性地开展了“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公开与管理人签订履职承诺书,确定管理人破产案件的审理周期、工作方案和管理背诺受罚的内容,增强管理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僵尸企业”均为国有企业,涉及债务均为陈年旧账,历史久、包袱重,其出清涉及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等诸多方面,单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难以有效解决。济宁市专门成立了济宁市商务系统“僵尸企业”处置领导小组,以济宁市商务局为主成立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包括法院、工商、税务、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建、国资、行政审批、财政局等在内的政府各部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现场办公、立马解决。为适应工作需要,任城法院也成立由左殿俊和李建兵、李迎春两位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专业审理“僵尸企业”破产案件。工作中,通过与政府的协调对接,形成了“政策事项”由专班处置、破产清算由任城法院审理的分工负责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逐步形成了政府、法院、管理人以及政府各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碰头会、专题会,会商社会保障核算、税费缴纳、土地处置、在建房屋处置以及职工安置等等事宜。截至目前,就该30件“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任城法院参与政府调度会86次,保证了党对破产工作的绝对领导,法律与政策的协调统一,保障了资金与安置的落实到位,保障了破产工作的有序进行。终结这批“僵尸企业”,能为济宁市的发展有效释放土地401839.57平方米,房产81109.57平方米,劳动力3000余人。

  由于济宁市政府工作专班、济宁中院和任城法院以及管理人目标一致,措施得当,标准统一、勠力同心,30件案件除个别职工提出无理要求外,均实现了平稳落地,无震荡破产清算,是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成功典范,为优化营商环境添加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初审编辑:李丹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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