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纪委监委公布2020年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

2021-01-04 10:30:38 来源: 廉洁鱼台 作者:

  日前,鱼台县纪委监委机关会同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鱼台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公布2020年深化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

  在整治教育领域问题方面

  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适龄儿童除不具备教育能力外全部入学。及时发布招生简章,简化入学报名资料、优化报名流程。加大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发放助学金350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8195人。公布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电话、信箱,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签订不参加有偿补课承诺书3500余份。整治考试安全隐患,清理排查社会培训机构6个,新建、改造使用标准化考点2个。

  在整治卫生和健康领域问题方面

  开展优质服务基层活动,1家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推荐标准。减免贫困患者医疗费用20.79万元,救治重点病种贫困患者1.64万人,签约随访慢性病贫困患者11217人。推进电子健康卡应用,全市1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完成电子健康卡环境改造,发放电子健康卡2万余张。

  在整治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方面

  日常监管检查企业1800家次,对78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335余万元,行政处罚案件同比增加80%,运用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查封扣押案件10件,移送公安部门案件10件,同比增加228.57%,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件,已结案1件。今年以来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96件,其中省市转办13件,人大、政协提案3件,网络问政平台交办5件,乡呼县应中心交办33件,微信平台22件,来访2件,来电18件。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到现场调查处理,全部按时办结并及时上报回复信访人,信访案件处理率达到100%,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流域水质稳定达标,危废库存有效消减,有力保障环境安全。

  在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问题方面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执法办案,案件总数127件,罚款金额135万元左右。开展食品及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办理食品药品案件68起,罚款76万元。完成上级要求的食品抽检任务,抽检1757批次,合格1714批次,不合格43批次,立案39起,罚款42余万元。对药品经营企业、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全覆盖检查,村卫生室抽查150家,对县疾控中心及疫苗接种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全县1个疾控中心和16个疫苗接种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疫苗相关单位66家次,药店65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8家,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50家。做好“互联网+监管”,县级各单位共认领1179条监管事项目录,检查实施清单编制1074条,目录清单认领率100%,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完成率完成100%。为全县居民住宅、公众聚集场所和机关事业单位905台电梯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在整治公共安全领域问题方面

  侦办“套路贷”涉黑涉恶团伙2个,破获刑事案件12起,查扣涉案资产100余万元。开展“云剑2020”和“断卡”专项行动,破获各类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5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5人,冻结银行账户33个,冻结资金2700余万元。接收涉案对公账户开户线索共计5批6条,破案42起,涉案金额17万元,查扣对公账户10套,查扣银行卡236张,查扣手机卡1万张。以"创安创满"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电信诈骗的防范宣传,到社区、村庄、单位和学校开展全面宣传,共发放宣传彩页24000余份,宣传手册100000余册,切实提高群众防骗意识。查处超载货车569起,其中“百吨王”10起。电动自行车集中挂牌工作启动以来,累计免费登记挂牌161660辆。开展“警情清零、积案清仓”执法“双清”专项行动,全县公安机关清理行政案件261起,刑事案件223起。

  在整治民政领域问题方面

  完善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城乡低保年内两次提高标准、实现“十六连增”,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719元、537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分别达到每人每月935元、698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保障标准同步提高,全年共发放资金7700余万元,保障各类困难群众22854人,全县已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中纳入低保和特困人员保障范围5503人,占比48.76%。

  在整治财政领域问题方面

  强化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纳入监控的专项扶贫资金规模达到4618.51万元。大力推进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发放工作,发放惠民补贴5325.96万元,惠及7.21万户。加大民生领域投入,2020年县级统筹资金4672.35万元,全力推动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好10件实事”落实落地。出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切实保障资金合理、安全、有效使用。

  在整治住建领域问题方面

  全县497户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全部完工,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30户,比省定计划提前1个月完成。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清退5户违规使用保障房的承租家庭。协调解决住建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5起,涉及人员60人,金额66.75万元,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对2家建筑企业进行诚信减分,并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加强建设领域行业监管和处罚力度,2020年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5份,罚款59.5万元。

  在整治交通运输领域问题方面

  新改建农村公路110.1公里,改造危桥1座,设置农村客运站点设施37个。加大公路巡查频次,做好巡查记录,今年以来,巡查122车次,出动执法人员256人次。督促客运、出租行业按照规范公开收费标准和举报电话,严厉查处黑网约车、黑出租车等,规范客货运输市场,累计查处黑网约车、黑出租车共93辆,累计罚款206万。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路检路查力度,累计处理乘客投诉车辆63辆,查处非法营运车辆71辆。加大大货车超限超载、涉牌涉证、“虫子车”非法带路、强行闯卡等问题整治力度。累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21辆,不按达标排放28辆,累计罚款20800元,扣分146分,联合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六个部门累计清除非法驾培设施25处,查处非法驾培点17处,查处违法从事危险品运输车辆50辆,累计罚款110万元。

  在整治水利领域问题方面

  投资1200万元,更新改造72个贫困村供水设施,更新水源井6眼,全面解决4201户贫困户饮水安全问题;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日常监管问题台账已全部整改完成。严格落实河湖垃圾保洁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加大河湖巡查保洁力度,累计处理柴草乱堆等140余处(堆)。农村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加快推进,完成全县15条县级河道及农村河湖划界工作,1条市级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其中1条河湖完成市级验收。

  在整治涉农领域问题方面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累计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户7884户;累计创建13个省级、31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已建成28个省市级美丽乡村),3个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创建省级森林乡镇2个,国家级森林村居3个,省级森林村居10个;累计完成政策性改厕47985户,群众自改23386户,共71371户,全县改厕覆盖率达到93.39%;新建排水沟29公里,铺设污水管网120.8公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监督抽查样品数950批次,未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常态化开展农业执法强农护农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78人次,查处无证经营4户,行政立案4起,罚款2万元;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49次,检查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等67个,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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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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