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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城区礼让斑马线蔚然成风,广大驾驶员的文明素质已经得到显著提高。但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在设有抓拍监控的斑马线和没有设置抓拍监控的斑马线前,驾驶员的文明礼让程度有所不同,其中,在没有设置监控的斑马线前,驾驶员的礼让程度明显逊色。
昨日上午,记者在市区建设路古楷园路口看到,作为我市10处不礼让斑马线的抓拍点,此处位于主干道上,车流量较大,加上周边店铺林立,行人非常多。记者采访中发现,该处斑马线前的文明礼让程度较高,几乎所有的车辆都能主动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可是,与之相邻的建设路与核桃园路路口的斑马线,尽管与古楷园路口斑马线相距仅数十米,文明程度却略微逊色。部分车辆与行人抢行,行人步入斑马线后,机动车依然疾驰而过,很是危险。
随后,记者来到红星路小校场路口处的斑马线。作为抓拍点,此处的文明礼让情况相对较好。几乎所有的车辆都能对行人甚至非机动车进行礼让。其中,一辆私家车车主见到一位中年男子在路边犹豫是否过斑马线时,示意让其先行。但是,这样暖心的场景记者却没有在相邻的红星路与甄家街交会处的斑马线看到。虽然该路口也设置有斑马线,而且交警设施部门还施划了“礼让行人”的警示标志,但是仍然有不少车辆对此视而不见。一位中年女士在斑马线前等待了许久,十余辆机动车疾驰而过,无一礼让。
与之类似的现象还存在于洸河路益民东区路口与洸河路-体育馆西路路口处。作为抓拍点的益民东区路口斑马线,文明礼让程度也明显高于体育馆西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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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不礼让,罚款又扣分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因此,机动车在斑马线前不避让行人构成违法。“礼让斑马线”不仅是文明行车的一种礼仪,更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无论斑马线前是否设置了抓拍系统,广大驾驶员都必须遵守。
对机动车遇行人行经斑马线,鸣笛催促抢行的;遇行人队伍行经斑马线,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的;同方向有二个以上车道,已经有机动车停车避让行人,其它机动车仍强行通过的;灯控路口机动车不避让遵守通行规定的行人的,以上4种行为,按照“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予以处罚,处50元罚款,记3分。
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行人先行的,按照“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予以处罚,处50元罚款,记3分。
对机动车通过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控制的灯控交叉路口转弯时,未避让行人的,按照“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予以处罚,处100元罚款,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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