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人民法院“3+2”环资审判绘就生态和美画卷

2024-08-16 15:30:0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孔潇

  大众网记者 孔潇 济宁报道

  近年来,济宁市汶上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形成“3+2”环境资源司法品牌,为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汶上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勇于亮剑,以最严司法兜住生态底线

  “被告人梁某构成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在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人梁某非法排放污水,对水体和水体中的生物造成严重伤害。汶上县人民法院环资审判诉服中心组成合议庭,积极制定审理方案,研究办案思路,就公益诉讼民事赔偿部分,主动对被告人进行释法明理,让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自然环境的严重破坏,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并在报纸上发表致歉信进行道歉。就刑事部分,合议认为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

  汶上法院对生态环境污染行为坚持“零容忍”,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加大对罚金、没收财产的处罚力度。2023年以来,汶上法院共审结环资类刑事案件6件,判处被告人20人,被告单位2个。“罗某某等11人、山东某药业公司、台州某医化公司污染环境案”入选2023年度济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汶上法院挂牌成立环境资源诉讼服务中心,组建环境资源专门审判团队,将执行、法警纳入到环资案件审判组织体系中,在“三合一”环资审判基础上,优化配置,凝聚合力,针对环资案件提前研判、提前介入,创新形成了“刑、民、行、执、警”“3+2”环境资源审判模式,更好保证实现了环资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2023年以来,汶上法院共受理环资类案件191件,其中刑事案件6件,民事案件147件,行政案件38件。

汶上县人民法院“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现场

  关口前移,以多元力量筑牢生态屏障

  “感谢汶上法院帮我们村解决了一个大难题!”看着田间绿油油的庄稼,汶上县郭仓镇某村的村民们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几年前,汶上县郭仓镇某村村委将村里的900亩土地承包了出去。“本来觉得是放粪增肥,后来才发现,这哪里是增肥,整块地都是沼液,这不是把地毁了吗?”郭仓镇某村村民认为,这块承包地放置了大量牛粪沼液给土地造成了严重污染。

  案件进入汶上法院,汶上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满冬利充分进行案件风险评估,认为如果能让双方坐下来调解,不仅能快速解决争议,及时保护耕地,还能为当事人节省费用。

  满冬利主动与环保部门、当地镇政府进行对接,共同参与案件调解。调解中,法官讲清各自的诉讼权利义务、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相关部门讲明土地污染的危害后果。最终,在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承包方承诺对自己的过错承担法律责任,除向村委会支付相应赔偿款之外,并及时采取措施对受污染土地进行修复,几个月时间,土地恢复如初,庄稼长出来了。

  汶上法院主动出击,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出发点,融合多元解纷力量,不断将环资纠纷迅速化解在诉前,第一时间守好生态防线。2023年以来,调解成功环资案件79件。同时,汶上法院通过强化与汶上县环保、国土资源、农村农业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环境资源司法的衔接机制,准确厘清案件事实。就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环境治理、执法办案等问题,汶上法院主动向基层组织、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5条,均得到实实在在的整改,实现了环境资源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

  理念更新,以优质服务激发生态活力

  汶上县白石镇夏村坐落于昙山脚下,头几年,夏村发挥地理优势,兴起瓜果种植产业,依靠绿色生态发展理念一步步脱贫致富。针对瓜果产业和生态环境发展,汶上县环境资源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每年都到村里为村民瓜果产业提供法律咨询,并将生态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讲给每一名村民,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如今的夏村,山青如画,花果丰茂,村貌雅洁,已然成为汶上乡村振兴、生态文明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汶上法院充分运用“世界环境保护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各种传播媒介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参加省电视台法官送法到田间活动录制,在山东高法发布鲁法案例3次。同时,汶上法院推动环境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2023年以来,汶上法院共开展宣传活动47次,发放宣传手册800余册,引导公众关注环境问题,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初审编辑:李丹

责任编辑:朱仙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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