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关情丨一面是是非 一面是风土人情

2024-08-16 15:30:05 来源: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陆宾

  “抓前端、治未病”是金乡县人民法院一以贯之的司法理念。2023年11月,金乡县人民法院向县“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派驻法官团队,深度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府院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探索推进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指导和参与全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促进家庭和睦平安、社会和谐稳定。

  案件详情

  2023年3月,男方马某与女方赵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2023年11月,双方举行订婚仪式,男方支付女方彩礼88000元、见面礼24800元。另外,男方给女方转款50000元用于购买“三金”。按照当地习俗,给女方家里买礼品共计花费26000元,春节时,男方父母给女方压岁钱3000元、送节礼3000元。二人订婚后同居生活,女方怀孕并流产。2024年3月,双方分手后,以上款项并未退回,男方诉至金乡县人民法院,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见面礼、三金款等共计194800元。

  调解过程

  在诉前调解阶段,调解员了解案情后,分别询问双方的调解意见,赵某认为二人已同居并流产,双方都有责任,不能再全额返还彩礼,仅同意返还“三金”和彩礼60000元。马某不要“三金”,要求赵某至少返还彩礼120000元。因双方各执己见,未能在诉前调解阶段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马某及其亲属情绪激动,法官遂将男女双方及其亲属分别带到不同的房间,背对背谈话询问,核实案件情况,安抚双方情绪。通过了解两地不同的婚礼习俗,来寻找案件的突破口。

  法官向马某、赵某详细解读关于彩礼的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支持。但双方曾共同生活三四个月,女方怀孕并流产,在返还彩礼时应综合考虑彩礼实际使用、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结合当地习俗来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金额。向当事人释法说理,明确彩礼的范围后,双方均表示考虑共同生活和孕育情况,同意酌情返还彩礼96000元及“三金”,诉讼费共同负担。女方当场履行给付义务,男方撤回起诉。双方都很满意,该案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总结

  金乡县人民法院倡导建立以感情为基础的,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结合具体案例以案释法深入农村、社区多次开展抵制高额彩礼的法治宣传活动。金乡县人民法院组建调解团队和速裁团队进驻矛调中心,对司法、民政、妇联等部门反映或问询的涉彩礼纠纷案件进行对接指导,部门协调联动,合力化解纠纷;充分发挥五老乡贤及村居法律顾问的优势,将矛盾、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已经立案的婚约财产纠纷,统一裁判尺度,结合本地风俗人情,合法、合情理地确定“酌情返还彩礼”标准;坚持把调解贯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调解成功的案件促成即时交付,判决的案件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以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法官提醒

  在涉彩礼纠纷案件中,男女双方经常因彩礼数额产生争议,为避免纠纷,在双方商谈彩礼金额、敲定给付彩礼日期过程中,男方应注意保留证据,比如聊天记录中关于给付彩礼的意图和初步约定的金额。在给付彩礼的过程中,如采取转账的方式支付可以直接备注为彩礼。若使用现金或红包的形式,要注意留存彩礼费用的款项来源、现金取款记录,交付对方时可以有亲友在场进行见证,并且对彩礼红包、交付现场进行记录,从而避免产生纠纷。

  与彩礼有关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以婚姻为目的依据习俗给付彩礼后,因要求返还产生的纠纷,适用本规定。第二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

  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

  (一)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

  (二)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

  (三)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第四条:婚约财产纠纷中,婚约一方及其实际给付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婚约另一方及其实际接收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

  离婚纠纷中,一方提出返还彩礼诉讼请求的,当事人仍为夫妻双方。

  第五条: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第六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第七条:本规定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施行前已经终审、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规定。

初审编辑:李丹

责任编辑:朱仙娉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
  • 济宁这些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8月15日,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公告,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对下列已注销未收回的机动车驾驶证公告作废。[详细]

    08-16 09-08大众网
  • 济宁市社会工作协会会员招募公告

    济宁市社会工作协会于2017年1月6日成立,是由济宁市从事和关注社会工作的人员、专家、学者以及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业务范围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和教育培训、宣传普及、理论研究,依法进行行业自治管理,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详细]

    08-15 18-08大众网
  • 济宁消防发布演练公告!

    济宁消防发布演练公告[详细]

    08-15 09-08大众网
  •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入选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百强

    8月14日,赛迪顾问发布《2024年中国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报告》和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百强(2024)名单,山东共有8家园区入选,分别是: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17)、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8)、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4)、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27)、潍坊高新[详细]

    08-15 09-08大众网
  • 济宁城际公交集团站牌二维码暂停使用

    为了给大家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出行服务,济宁城际公交集团将于近期对“一站一码”功能进行升级。在此期间,原济宁城际公交站牌处二维码将暂停使用。[详细]

    08-14 09-08大众网
  • 济宁市2024年5月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公告

    参加济宁市2024年5月份面向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80分及以上)的考生(成绩查询网址: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选择邮寄证书的,证书已按照报名网站填写信息邮寄,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查收;选择证书自取的,即日起可[详细]

    08-14 09-08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