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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省级非居民用天然气调价方案公布

2013-07-25 11:23 作者:刘一丁 来源:国家能源局网站
7月9日,在国家发改委发布非居民用天然气调价公告后的第12天,四川省发改委迅速发布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nea.gov.cn/2013-07/25/c_132572280.htm

 

 

天然气产业相对发达的四川省,在非居民天然气调价中第一个上交答卷。

 

  7月9日,在国家发改委发布非居民用天然气调价公告后的第12天,四川省发改委迅速发布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根据通知,四川省非居民门站价格根据存量气和增量气加权综合作价办法,最高综合门站价格为2.143元/立方米,供需双方可在该价格范围内进行协商,居民存量气及化肥气价格维持不变。与国家发改委按照存量气和增量气的不同标准进行分别调整的政策有所不同,这意味着,四川省非居民用天然气新老用户将享用同样的价格标准。

  综合作价办法最为可行

  调价前,四川省的非居民用存量气价是1.93元/立方米,增量气价是2.79元/立方米,“调整后的2.143元/立方米低于预期的2.36元/立方米。”卓创资讯天然气分析师王晓坤表示,四川省采取的存量气和增量气加权综合作价办法,缓和了价格大幅上涨对下游需求的抑制作用。

  持同样观点的还有安迅思息旺能源天然气分析师黄庆,她表示四川省的综合作价法一方面符合四川省地方特点,方便定价,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价格差异带来的矛盾。四川省天然气发展较早,存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而增量气的定价模式将造成天然气下游对新用户的有失公平感,以及老用户停用后带来的低价指标何去何从等新问题,引发新的矛盾,不利于天然气下游产业的良性发展,政府也不希望看到用户的矛盾越来越大。

  据四川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非居民用户之所以做综合气价,是考虑到当地天然气产业发展较早,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的价格不利于排解下游新老用户的价格矛盾。且四川当地存量气量较多,增量气较少,综合作价办法最为可行。

  四川省综合作价法具参考作用

  在国家发改委6月28日提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改后,四川省是第一个出台相关政策的省份,其调价方案或许可以给其他省份一些借鉴。

  业内人士表示,非居民用天然气如何调价,其它省份也很困惑,以目前已知的预案来看,可能采用增气量和存气量加权综合作价的省份较多。

  四川省是气源地,天然气发展最早的省份之一,气源丰富,是最大的用气省,2012年消费量在191亿立方米以上,排名全国第一,四川省根据其自身特点选择存量气和增量气加权综合作价办法,其它各省份也将根据其不同的特点在两个方法之间作出选择,四川省调价方案将起到参考作用。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和吉林省已经出台相关预案,海南、安徽省份也陆续下发了相关指导性意见,但省内各地市的价格调整尚未跟进。

  多名业内人士指出,此次气价调整落实尚需一定时日,其影响也要根据各省方案公布后逐步显现。

  缓解下游发展过快带来的影响

  非居民用天然气调价无疑将使天然气进口企业价格亏损的现状以及“限气”、“气荒”的现象得到缓解,但业界普遍关心的是,下游的天然气用户是否受到成本压力增大影响。

  据黄庆分析,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在工商业燃料方面提高了陶瓷、玻璃、钢铁行业的燃料成本;在油改气、煤改气方面因价格影响或起到一定阻碍作用,但得益于政策的要求,该阻碍力有限;在车用方面,成本有一定的上升,天然气加气站利润将被削弱,但天然气的价格优势仍在,其竞争力不会减少。整体来看,本次调价将缓解下游发展过快带来的影响。

  安迅思息旺能源数据显示,非居民用天然气调价中,受影响最大的板块是工商业燃料。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天然气消费结构中,除居民用气约占36%,不受此次调价影响之外,占全国消费量约64%的非居民用气将受此次调价影响,受影响板块最大的是工商业燃料,约25%,电厂约占24%,化工原料约占15%。

  据王晓坤介绍,与化肥行业受调价影响微小相比,天然气发电项目成本明显增加,调价后,如果按每立方米涨0.4元来算,每度电的发电成本增加约0.01元。但四川省天然气发电项目较小,主要还是集中在广东省和浙江省。

  用车方面,一辆出租车行驶150公里约消耗一罐气,每罐气约13.23立方米,按照每立方米上调0.2元来算,150公里需用气价增加2元多,影响并不大。

  据了解,化肥用气价格虽然在此次调价中有提到,化肥最高门站价的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0.25元/方,但是四川省的门站价格仍将维持1.34元/方,供需双方可在最高门站价格内进行协商。

  车用气方面,车用压缩天然气门站价格将提高至1.89元/方,而CNG销售价格仍然维持4元/方。

  此次最高门站价格均包括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南分公司管输费0.17元/方,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配气管理费0.11元/方,但不包括省内短距运输管输费。且执行时间自2013年7月10日起。

  对于其他省市的调价政策发布,《中国能源报》将持续关注。记者 刘一丁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苑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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