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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三把关”规范慈善财政票据管理

2016-08-25 10:36 作者:王胜军 王路 来源:金乡政府网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基层慈善捐赠事业也随之迅速发展起来,财政慈善票据使用量迅速增长。面对新问题,县财政局召开专题会议并组织人员多次深入乡镇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调研后,决定采取“三把关”措施,加强对财政慈善票据的管理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基层慈善捐赠事业也随之迅速发展起来,财政慈善票据使用量迅速增长。面对新问题,县财政局召开专题会议并组织人员多次深入乡镇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调研后,决定采取“三把关”措施,加强对财政慈善票据的管理工作。

  严把财政慈善票据申领关。各街道及乡镇慈善协会申请领购慈善财政票据时,首先必须提供由其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证及慈善协会成立的章程。条件具备后,财政局安排专门人员在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为其申请成为非税执收单位,经批准后,乡镇各慈善协会才能获得领购和使用财政慈善票据资格,以此从源头上保证慈善捐赠依法合规进行。

  严把财政慈善票据使用关。涉及企业捐赠时,为确保企业捐赠都是企业爱心自愿行为而不是强加的任务,各乡镇慈善协会必须首先提企业为其签订自愿捐赠的捐赠协议,经财政局核实后,为其发放一对一的财政慈善捐赠票据。以票控捐,以此加强防范基层强捐事情的发生。

  严把慈善资金使用关。各乡镇慈善协会收取的慈善资金必须缴纳到财政局指定的账户上,使用慈善资金时,首先提出申请,说明申请的慈善资金用到何人、何事,符合慈善事业要求的为其拨付,不符合的,一律不予批准。以此确保慈善资金的每一分钱都真正的用到慈善事业上。(王胜军 王路)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司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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