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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企业退休、退职等四类人员养老金再上调

2014-06-13 09:44 作者:贾凌煜 郭召利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12日,记者从全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会议上获悉,企业退休、退职、建国前老工人以及按省政府64号文一次性补缴参保的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次上调。与往年相比,今年企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再享受倾斜待遇。此次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增发部分将于6月底前发放到相关人员账户中。今年全市有18.4万人享受此次上调待遇。

      12日,记者从全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会议上获悉,企业退休、退职、建国前老工人以及按省政府64号文一次性补缴参保的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次上调。与往年相比,今年企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再享受倾斜待遇。此次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增发部分将于6月底前发放到相关人员账户中。今年全市有18.4万人享受此次上调待遇。

调整包括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

      根据省政府文件,今年1月1日起,调整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包括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

      普遍调整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按每人每月170元增加,退职人员按退休人员标准的80%计算增加,为136元。第二部分为比例部分,按2013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8%计算增加,退职人员也按此办法执行。听说养老金又上调了,今年63岁葛大爷非常高兴,自从三年前从济宁一家机械加工厂退休后,他每月能领取2600元的退休金。“去年涨到了2800多,今年又增加310多元,这样我每月就能领到3000多的退休金了,足够我和老伴花销。”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按规定办理退休的建国前老工人等人员仍享受适当倾斜。”济宁市社保局局长张学峰介绍,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提高100元。另外,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30元、50元和90元。其中,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20元、130元和240元。同时具备这两项条件的退休人员,可重复享受。

      企业退休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包括按规定享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济宁市(省直管企业)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五七工、家属工待遇增长明显

      除普通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部分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的企业建国前老工人,也将适当增加退休待遇。具体为,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0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0元。

      “2013年12月31日以前,按照省政府64号文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今年上涨幅度比去年有大幅增加。”张学锋说,这部分人员主要是“五七工”和“家属工”,按规定的一档标准缴费的,此次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88元,按二档标准缴费的,每人每月增加72元,按规定的三档标准缴费的,每人每月增加56元。按照缴费档次增加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提高50元。另外,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30元、50元和90元。

      同时,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每人每月50元提高基本养老金。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企业拥有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不再享受倾斜政策。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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