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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直播民生》栏目报道,祁女士的老家在云南,丈夫是邹城城前人,除了家里的那几亩地,平时就靠俩人打点零工维持生活,可是祁女士打了一个月的工,却没有拿到工钱!
祁女士的女儿在城区一所高中上学,为了照顾孩子上学,一家人从城前搬来城区租了个房子。虽然生活不算宽裕,但是勉强过得去。可是,一个月前的一次打工经历,让祁女士特别不甘心。祁女士说,一个月前,他们租住的房子旁边的一家油条店招工,一个月1100块钱,感觉离家比较近,工钱也合算,祁女士便去那里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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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女士的丈夫告诉记者,11月9号开始干的,到了12月10号,问他要钱,俺对象问他要钱,说的没钱,你说不干就不干了,那俺怎么办,押你半个月的工资。既然这么辛苦,为什么店老板迟迟不支付祁女士的工资呢?我们和祁女士找到了这家店的老板。油条店老板认为祁女士走的太突然,给自己的经营带来影响,经过协调,只答应给半个月的工钱,而祁女士却坚持要一个月的工钱。双方互不退让,事情最终也没有谈妥。那么,店老板的做法是否合法,祁女士又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我们咨询了律师。
律师路廷洋介绍说,在这个纠纷过程中,用工主体与劳动者之间,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通过口头协议,并且形成了事实的劳动用工关系,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通知用工单位,如果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当事人,任何一方,随时通知对方,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路律师强调,无论劳动者离职时是否提前告知,用工单位都不允许收取劳动者的押金,或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
律师路廷洋还说,双方应该坐下来充分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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