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公安局关于电诈犯罪分子在大蒜交易中使用电诈赃款结算的紧急预警提示

2024-08-02 10:23:30 来源: 金乡县公安局 作者:

金乡县公安局关于电诈犯罪分子

在大蒜交易中使用电诈赃款结算的

紧急预警提示

  近日,金乡县公安局打掉一个利用电信诈骗赃款收购大蒜用于洗钱的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成员冒充购销大蒜的客商,寻找本地“代办”收购大蒜,以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使用电信诈骗获得的赃款,向蒜农及蒜商结算大蒜货款。因售卖大蒜收到货款是电信诈骗犯罪获取的赃款,我县已有部分蒜农及蒜商的银行卡,被电信诈骗立案公安机关给予止付、冻结,赃款需要追缴,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在此,向广大蒜农、蒜商、代办预警,提醒大家务必高度重视,相互提醒转告,积极宣传,提高警惕,防范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作案时间】白天作案,无固定时间。

  【作案对象】防诈骗意识较弱,想要高价卖出大蒜的蒜农或蒜商。

  【作案成员】团伙作案,成员多为外地人。

  【套路解析】冒充购销大蒜的客商,寻找购销大蒜的“代办”,提高信任度;略高于市场价格,利用逐利心理,诱惑性极大;结算大蒜货款时,使用第三方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洗钱隐蔽程度高;收购大蒜后在金乡以及周边地区以略低于市场价格急于出售,达到洗钱快速变现的目的。

  【警方提示】目前,我县正值大蒜和其他农产品交易高峰期,广大蒜农、蒜商、“代办”及销售其他农产品的群众,在进行买卖交易时务必核实买方身份信息或者签订书面协议,只接收买货人的银行转账,拒绝接收第三方银行转账。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拨打8826110反电信网络诈骗专线报警求助和咨询。

金乡县公安局

2024年7月31日

初审编辑:王爽爱

责任编辑:朱仙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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