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规《济宁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即将登场 筹备细节大起底

2025-01-03 15:34: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鑫鹏

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见习记者 李鑫鹏 济宁报道

  1月3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济宁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第1场)——解读《济宁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专场。大众网记者在吹风会上了解到《济宁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的起草审查相关内容。

  据了解,《办法》将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对于进一步加强济宁市防空警报设施建设和维护,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根据济宁市政府立法计划的安排,2024年初,《办法》起草工作正式启动。济宁市司法局作为政府立法工作部门,主动提前介入起草工作,从立法程序、技术、时限等方面开展指导,并对送审草案全面审查把关,切实把好立法质量效率关。

  济宁市司法局会同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组成了立法工作专班,组织召开立法推进会,并根据《办法》的前期准备情况制定立法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在立项、起草、审查、审议、公布等各环节能够按照有关规定高效推进。

  工作专班选取了在该项目领域内具有立法经验的济南市和南昌市作为调研地点,开展学习调研,赴邹城市、曲阜市开展现场调研,在充分吸纳调研成果的基础上,对草案内容反复修改完善。

  工作专班在全市国防动员系统内部征求意见,并向行业领域专家、防空警报设施生产企业、设计单位征求意见。同时,工作专班在济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国动办官方网站、市司法行政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此外,工作专班还征求了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单位、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建议。

  在草案审查期间,工作专班召开了专家论证会,邀请法律专家和行业领域专家参与咨询论证,对草案涉及的主要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同时,工作专班邀请省司法厅的有关领导对草案内容进行论证把关,确保草案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初审编辑:王爽爱

责任编辑:朱仙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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