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3161789

通讯员QQ群:242839438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聚焦

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央行:不能作为货币流通

2013-12-06 14:50 作者:李婧暄 来源:广州日报
昨日,央行等五部委下发通知称,不承认比特币货币地位,但民众拥有买卖比特币的自由。受此影响,比特币市场价格一度跌破5000元,跌幅超过30%,截至昨日21时,回升至6299元附近。
    昨日,央行等五部委下发通知称,不承认比特币货币地位,但民众拥有买卖比特币的自由。受此影响,比特币市场价格一度跌破5000元,跌幅超过30%,截至昨日21时,回升至6299元附近。

  央行相关负责人昨日首次就比特币表达看法称,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此外,央行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

  文/图/表 记者李婧暄

  本报讯 昨日,央行网站发布消息称,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保障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不承认比特币货币地位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昨日,央行相关负责人也首次就比特币表达了看法。央行表示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不得买卖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

  《通知》规定,作为比特币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币互联网站,应当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同时,《通知》要求相关机构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洗钱义务。

  昨日央行称,比特币存在较高的投机风险、较高的洗钱风险与被违法犯罪分子或组织利用的风险。但从目前的形势看,由于比特币的总量较小,交易市场规模有限,各金融机构也没有直接参与比特币的交易和投资活动,因此,比特币的相关风险尚达不到冲击中国金融体系的程度。

 

  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禁止事项

  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

  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

  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

  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

  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

  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来源: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13-12/06/content_2474381.htm

初审编辑:李龙   责任编辑:高杨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