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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不服法庭判赔偿千万给王老吉 称广告合法

2013-12-21 14:09 作者: 来源:羊城晚报
20日上午广州市中院一审宣判:“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等相关广告被认定为虚假广告,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相关广告语进行宣传,赔偿广州医药集团1000万元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81万,并在指定的报纸、网站公开赔礼道歉。加多宝公司当庭表示上诉,并称“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广告是客观事实的真实表达,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

  纷纷扰扰的王老吉与加多宝改名广告语争议案,20日上午在广州市中院一审宣判:“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等相关广告被认定为虚假广告,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一审判决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加多宝公司”)停止使用相关广告语进行宣传,赔偿广州医药集团(下称“广药集团”)1000万元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81万,并在指定的报纸、网站公开赔礼道歉。加多宝公司当庭表示上诉。

加多宝赔千万

  加多宝坚称红罐是其特有名称

  据广药集团起诉,加多宝公司在广告宣传中,极力推广“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这两句虚假宣传广告词,构成不正当竞争。其此举是将红罐加多宝与原来的红罐王老吉之间画等号,向消费者传递错误信息:王老吉这个名字被弃用了。广州南沙一商店经营者彭某娟由于有相关涉案行为也成为被告。

  广药集团认为,加多宝公司实施的系列不正当竞争行为已实际上造成了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对于“王老吉”和“加多宝”这两个品牌的混淆和误认,不但给广药集团造成了巨大的商誉、经济损失,还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为此还支付了大量的维权费用。因此请求法院判令涉案广告语属虚假宣传,加多宝公司无条件撤换、撕毁、销毁其在各种广告载体上含有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词句的广告语及宣传画册,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公开道歉。

初审编辑:李龙   责任编辑:苑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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