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3161789

通讯员QQ群:242839438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聚焦

李克强:东部地区产业转移要遵循市场规律

2014-06-26 08:27 作者:肖楠 来源:新华网
6月25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常务会,确定促进产业转移和重点产业布局调整的政策措施。
    6月25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常务会,确定促进产业转移和重点产业布局调整的政策措施。
    全球金融危机后,各国都把提高就业率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在讨论促进产业转移和重点产业布局调整的政策措施时,李克强指出,要顺应经济发展规律,优化生产力布局,引导东部部分产业向中西部有序转移,这对于促进区域梯度、联动、协调发展,带动中西部新型城镇化和贫困地区致富,拓展就业和发展新空间,推动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跃升,具有重大意义。
    今年五六月份,李克强总理先后出访非洲、欧洲。在与各国领导人交流中他获得一个普遍的感觉:全球金融危机后,各国都把提高就业率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欧洲国家、包括美国,都出现了失业率居高不下的问题,发展中国家更是如此。”李克强说,“我出席非洲的世界经济论坛,各国领导人发言的核心问题就是,经济增长如何带动就业,促进社会协调、公平发展。”
    李克强说,对中国而言,保障中西部地区的充分就业至关重要。过去30多年,从西部地区流向东部地区的农民工,为中国经济作出了巨大贡献。现在的问题是,随着经济发展,东部沿海地区劳动力成本日益上升,产业竞争力开始有所削弱。
    “怎么办?”李克强顿了一下说,“东部沿海地区的部分产业必须要转移出来,而转移的方向就是中西部地区。”
    用低成本、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吸引企业自主转移
    今年4月,李克强在重庆万州考察一家主营电子商务公司。公司负责人告诉总理,企业原址设在北京,但当地一个劳动力的成本已逐年涨到8000元,有时竟还招不到人。而万州一个劳动力的成本还不到3000元。
    25日的常务会上,李克强重新讲起这个故事连连感慨:“我们的产业转移确实潜力巨大!”
    不过,这家企业负责人同时也向总理“倒苦水”:“万州劳动力虽然成本低,但基础配套设施等比北京还是差许多。如果配套设施都建起来,我有信心在两年时间里,从目前3000多名员工的规模,扩展到上万人,可以把业务拓展到国外市场。”
    “我们根本想像不到的市场空间,企业都想到了。”李克强感触道。他强调,要推动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必须要给中西部地区应有的动力支撑。首先要做好交通、信息和人才基础配套设施,用良好的“硬环境”和“软环境”承接东部产业转移。
    “产业转移不能光由政府推动,更不能强迫企业去做。必须遵循市场规律,用低成本、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吸引企业自主转移。”李克强强调。
    有些领域政府投资不盈利,社会资本一进入,不费劲就赚钱了
    在阐释“如何有效扩大基础设施”时,李克强回顾了一周前访英期间,他与卡梅伦首相共同举行的中英全球经济圆桌会议。当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拉加德、世界银行行长金镛、经合组织秘书长古里亚等金融界重要人士围坐一桌,就全球经济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李克强总结各国际金融机构负责人在会上的建议:一是要进行投融资体制改革,二是要开放更多领域,鼓励更多私营部门扩大投资,促进投资质量进一步提高。
    “我们的流动性并不缺乏,但要想办法,让‘流动’在市场上的钱真正进到实体经济中来。”李克强说,“我们的基础设施还有相当大的缺口,不能光靠政府的力量,而要积极吸引民间资本进入。有些领域政府投资不盈利,社会资本一进入,不费劲就赚钱了。”
    他指出,改造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也是在改善这些地区的基本营商环境,这将为我国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转移创造重大机遇。
    总理现场点名相关部门,对于那些地处中西部地区,有利于产业承接的基础设施工程,近期要尽快拿出若干重大项目,全力推进。“不能东一点、西一点地撒胡椒面”。
    李克强最后强调:“要在确保环境不被污染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引导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引导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肖楠)
来源: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6/25/c_1111317769.htm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潘文杰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