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财政局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2024-08-29 17:40:35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徐兴冕

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记者 徐兴冕 济宁报道

  8月29日,济宁市梁山县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发布会政府采购专场。大众网记者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今年以来,梁山县财政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精准发力、精细服务,着力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有效助推梁山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梁山县财政局将政府采购监管职能全程融入预算管理工作始末,要求各单位年初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对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80%,不适合预留的按照“货物和服务20%,工程5%”给予顶格价格扣除优惠,持续提高中小企业合同授予占比。今年1-8月份,梁山县中小企业合同授予占比100%,居全市前列。

  梁山县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绿色建材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联合县住建局等多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建立首批绿色建材认证产品目录清单,并实地调研指导推进试点项目,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优先采购政策,全县绿色采购占比100%,居全市前列。

  梁山县财政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大力支持乡村振兴,认真组织全县预算单位填报“832”平台扶贫采购份额,按照“质优价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引导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2024年,梁山县“832”平台采购预留份额约149万元,较上年增长43%,连续多年居全市前列。

  积极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梁山县财政局持续清理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三库”,严格执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号)有关规定,坚决清理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全面清理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梁山县财政局明确资格条件和评审因素设置要求,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按照“最少、必要”原则,依法设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梁山县财政局全面排查事先确定供应商、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供应商、设置非必要条件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

  梁山县财政局不断完善政府采购“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将“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纳入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范围,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加速推进全程电子化交易

  梁山县对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适宜在“齐鲁云采”网上商城交易的,允许采购人根据自身实际采购需求,选择直购、议价、竞价等方式完成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梁山县招投标项目从计划备案、招投标文件上传下载、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示和通知书发放、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让“数据跑腿”代替“人工跑路”,有效降低了企业参与成本。

  梁山县财政局全面启用各交易主体电子签章,进一步提高交易主体便捷度,实现政府采购CA证书全省跨平台、跨区域互认通用,供应商在一地注册即可参与全省商城采购活动。梁山县财政局对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免收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优化了履约保证金管理,对后付费的项目原则上取消了履约保证金等。

  梁山县财政局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失信联合惩戒,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运用大数据预警等技术手段,加强对采购价格、产品质量、供应商行为的管控,做好对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的信用评价及不良行为记录工作。梁山县财政局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法履职、规范采购。重点加大了对提供虚假材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等,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加强政府采购法治化建设

  梁山县财政局定期组织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等学习最新的政策法规,通过培训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意识、代理机构的专业守法意识、供应商的诚信经营意识,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奠定良好基础。

  梁山县财政局依托电子化监管平台,大力推广“无感监管”,最大限度减少执法过程中对代理机构、供应商经营的影响,着力打造“执法有温度、监管有力度、处罚有尺度”的政府采购执法新模式。

  梁山县制定了《梁山县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工作制度》,采取“先调解、后决定”“调解与决定并行”模式,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有效化解政府采购纠纷,充分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初审编辑:郑州

责任编辑:朱仙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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