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博物馆2024年度公益性文物鉴定活动开始报名

2024-11-22 08:54:39 来源: 济宁市博物馆 作者: 济宁市博物馆

资料图

  为满足人民群众文物收藏鉴赏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促进文化发展繁荣,发挥博物馆力量,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文物收藏理念,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常态化公益性文物鉴定咨询服务的通知》,济宁市博物馆特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文物鉴定咨询服务活动,为广大市民免费鉴宝,普及收藏常识。

  活动详情

  鉴定时间:12月4日上午9:00-11:30

  鉴定地点:济宁市博物馆学术报告厅(济宁市博物馆文化中心馆,请携带身份证入场)

  报名时间:11月21日-11月29日

  报名方法: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将高清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承诺书》需鉴定现场填写(见附件)

  预约邮箱:jnsbwgdcb@163.com

  咨询电话:0537-2881309

  鉴定范围与类别

  陶瓷器、玉石器、金属器、书画、杂项。(不含碑帖、邮票、纪念币、古生物化石以及外国文物。)

  注意事项

  拟鉴定藏品需满足以下条件:

  流传有序的传世文物;

  民间合法收藏的文物;

  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文物艺术品。

  专家在鉴定过程中发现藏品有下列情况的不予鉴定,若属涉案文物的,则上报相关部门:

  盗窃、盗掘、走私或依照法律应当上交国家的出土、出水文物;

  法律规定严格禁止交易、流通的属于保护范围的动植物及其制品;

  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收藏品;

  只提供器物照片或器物类别超出本次鉴定咨询范围的;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温馨提示:

  该活动为社会公益性质,为广大市民无偿提供民间文物鉴定咨询服务。

  每人限报3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得代理、代办。入馆后请到学术报告厅“签到区”签到,有序进入“候场区”按照次序等待鉴定。

  专家现场进行鉴定,并口头告知鉴定意见。鉴定意见仅供参考,不出具文书,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做估价,不得作为证据使用,不涉及所有权认定以及拍卖、质押、出售、赠予、继承等任何其他用途。

  活动现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走动。鉴定咨询过程中,本馆将全程监控,个人不得私自拍照、录像、录音等,若拒不配合我馆相关规定,则立即停止其本次鉴定咨询活动,我馆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请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对个人财物损坏、丢失等造成的损失,我馆概不负责。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济宁市博物馆所有。

初审编辑:崔丽丽

责任编辑:朱仙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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