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城区食安办部署食品摊点备案工作

2017-06-20 09:01:00 来源: 大众网济宁频道 作者: 张超

  

   大众网济宁6月20日讯(通讯员 张超)6月11日,任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山东省食品摊点备案办法》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食品摊点备案工作。区食安办主任、副主任,区食药监局班子全体成员,各镇街食安办主任,各镇街食品药品监管所所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科室、中心、稽查队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食安办有关负责人传达学习了《山东省食品摊点备案办法》,向与会人员印发了《济宁市任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食品摊点备案办法>的通知》。区食安办主任就全面做好食品摊点备案工作进行部署,强调开展食品摊点备案是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迫切需要,是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内在要求,更是法律赋予监管部门的义不容辞之责。要求各镇街食安办积极完善硬件设施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和流程,做到实体化运作,确保开展食品摊点备案工作“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

  食品摊点,是指无固定门店,从事食品销售或者现场制售食品的经营者。食品小摊点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遍及城乡,为我们的日常饮食生活提供了便利。但其也呈现“多、小、散、乱、差”等特点,流动性大、经营规模小、营业地点散、卫生条件差、安全风险高。但由于缺少法律依据,小摊点常常游离于监管之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和《山东省食品摊点备案办法》已于6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将食品摊点纳入监管范围,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摊点备案工作,食品摊点在划定的经营区域、经营时段持《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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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孔令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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