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高河)街道食药监所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

2017-12-04 14:36:00 来源: 大众网济宁频道 作者: 荆建涛

  大众网济宁12月4日讯通讯员 荆建涛)为贯彻落实山东省食安办等九部门《关于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净化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境,2017年10月份以来,金乡县食药监局金乡(高河)街道食药监所从四个方面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

  召开专项整治推进会。在专项整治初期,召集了辖区大型商超、保健食品专营店、婴幼儿乳粉经营等重点行业单位100余家,传达学习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工作要求,举例说明涉嫌欺诈和虚假宣传的有关行为,并要求各有关业户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自查整改。

  创新信息互动机制。该所为辖区内60多家涉及保健食品经营的店铺创建微信群,加强对经营业户的实时普法教育和工作指导,同时对于能做到店内摆放整洁有序、索证索票经营资质齐全、保健食品专柜标注到位、广告用语无夸大虚假的业户进行表扬,并作为其他业户的模板和榜样,以点带面,形成良好的比学赶超的竞争风气。

  逐户现场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婴幼儿配方奶粉店、保健食品店、大型超市等重点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要求业户严格落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资质、批准证明文件、行业质量标准、批次检验报告、进货票据等文件的索要,同时规范食品经营一本通的填写,按要求设置保健食品销售专柜。

  加大监管处罚力度。严厉取缔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对在广告宣传用语中出现的具有相关的疾病预防、治疗、保健的功能的行为进行严厉取缔,要求业户对新广告法进行学习,确保除药品及医疗器械外无医用宣传词语的出现,确保经营合法合规。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不仅容易误导消费者,同时严重影响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秩序,给消费者的日常生活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下一步,金乡(高河)街道食药监所将立足根本,严格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做最严格的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最严厉的处罚,着力肃清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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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司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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