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迅速落实市县同权办理事项

2018-09-01 17:40:00 来源: 大众网济宁频道 作者:

  按照济宁市政府《关于实施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济政办75号)要求,市食药监局在办的4项行政许可项目:食品生产许可(白酒、食用酒精、其他食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特殊膳食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确定为市县同权办理事项,办理方式为:下放实质审核权。

  即日起,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白酒、食用酒精、其他食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特殊膳食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可以就近直接向所在地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市场监管局提交申请材料,也可以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商事登记综合窗口提交材料。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均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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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孔令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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