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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食药监局认真贯彻山东省食安办等9部门《关于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和省局《关于印发<流通环节保健食品、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长效机制建设,深入打击流通环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加强培训教育,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利用举办的流通环节“双安双创”工作培训班,全面讲解《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明确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以及第三方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不断强化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第一责任”意识,督促其依法诚实守信经营。
加强现场检查,规范经营行为。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556人次,对涉及食品、保健食品的经营单位、第三方平台、广告主、广告发布单位、进口商、会销等7189家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受理食品、保健食品投诉举报156件,有力震慑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净化了食品、保健食品经营生态环境。
加强监督抽检,打击不安全食品。加大对保健食品销售的抽检力度,制定了《济宁市“食安护佳节”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对粮食及制品、酒类、淀粉及制品、蔬菜、坚果、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全面实施抽检,第一季度,流通环节已完成抽检2100批次,共发现不安全食品50批次,已全部进行后处置处理。制定印发了第二季度监督抽检实施方案,正组织实施1800批次的抽检任务。承担2018年保健食品流通环节省级监督抽检工作,完成30批次抽样检验任务,对检验发现的不合格保健食品均依法进行核查处置,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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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济宁公积金”手机APP,委托签约、冲还贷、退休提取、租房提取等业务均可通过手机APP在线办理,职工群众足不出户就可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做到了“不见面审批”,实现了从“只跑一次”向“零跑腿”的跨越。[详细]
日前,济宁市出台相关政策,治理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无规划、规划不足或者规划不落实、应建未建、应交未交、挪作他用等问题,以及无证幼儿园扰乱学前教育秩序问题。[详细]
近日,一个垄断金乡县钢材市场达4年之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被金乡警方成功打掉。[详细]
19日,山东省文化馆与济宁市群众艺术馆的演职人员共同来到南池小学,为该校的师生献上了一场精彩的文艺演出。[详细]
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一、二级残疾人,以及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详细]
日前,第六届中国民生发展论坛在人民日报社报告厅举行。论坛上发布了《2018中国民生发展报告》及“2018年中国地级市民生发展100强”,济宁在100强中排名第67位。[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