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第一批次21日起网报

2018-03-12 11:07:00 来源: 东方圣城网 作者:

  山东省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展开,今年共分为两批次。第一批次认定申请人网报时间为3月21日8:00至3月29日17:00,第二批次认定申请人网报时间为6月20日8:00至6月28日17:00。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申报。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或居住地(持有居住证)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可在山东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其中,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上述规定的2012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在毕业后3年内申请认定相应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可免予教师资格考试。

  此外,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还应与所学专业一致。符合免试直接申请认定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认定与学历层次类别相应且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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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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