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再上调

2018-08-06 15:24:00 来源: 济宁新闻网 作者:

  日前,市民政局提报市政府出台《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确定提高我市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将惠及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及特困人员21万余人。自2008年以来,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实现十三连增,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增长。

  城乡低保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至580元

  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90元至420元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按照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为三档

  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520元

  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260元

  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160元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城市特困人员每人每月810元至870元

  农村特困人员每人每月510元至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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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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