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管委会公开选聘工作专员30人 专科以上学历可报

2020-06-25 07:02:58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济宁报道

  日前,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布公告,面向全市公开选聘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专员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及街道办事处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选聘岗位

  本次拟公开选聘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专员30名,其中:

  综合管理类岗位12名;

  经济创新类岗位7名;

  建筑规划类岗位6名;

  卫生疾控类岗位5名。

  三、选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有大局意识,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坚决,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组织能力和专业素养;

  2.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不超过28周岁 (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0岁(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需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岗位要求

  1.综合管理类岗位:理工类专业或有3年以上综合管理方面工作经验;

  2.经济创新类岗位:经济类专业、统计类专业或有3年以上经济、商务管理或科技管理方面工作经验;

  3.建筑规划类岗位:建筑类、土木工程类、城乡规划类专业或有3年以上建设管理、规划管理方面工作经验;

  4.卫生疾控类岗位:预防医学类专业或有3年以上卫生疾控管理方面工作经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曾受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存在其他不适宜聘任情形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 名

  1.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4日9:00—2020年6月29日16:00;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www.jnhn.gov.cn/

  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进入报名入口,注册个人账号,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关于本人从事工作及年限的证明)、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或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附件。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3. 应聘人员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 根据报名资料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查。报名比例超过1:2,采用第三方测评的方式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岗位报名比例达不到1:2,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聘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五、面 试

  对于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审核确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按照全面、客观、公正和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原则,开展面试工作,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列入考察范围。

  六、考 察

  面试得分达到80分以上的,根据得分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济宁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专人进行考察了解,重点考察工作履历和工作实绩,并征求执法执纪等部门意见。对放弃应聘或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 示

  根据考察了解情况,按照1:1的比例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选,并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八、聘 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任人员薪酬实行以岗定薪、优绩优酬。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档案内记录的原身份、职务、职级、工资等不再变动,接续记录高新区聘任岗位职务的履历、工资、考核、奖惩等情况。

  九、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37—3255679

  咨询电话:0537—3255269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6月23日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孟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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