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发布关于部分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提示

2020-08-10 08:55:0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济宁报道

  近日,济宁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部分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提示。

关于部分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提示

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省金融运行监测中心发现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案件数量上升,打着“国资背景”“政府项目”“企业上市”等旗号非法集资的行为冒头,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影响区域社会稳定。现将主要表现形式提示如下,请务必提高警惕。

  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1、以分割销售、售后返租形式非法集资。房地产企业将商业建筑拆分产权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限期回购,诱导社会公众投资。

  2、以返本销售形式非法集资。房地产企业以提供固定回报、原价回购、无风险投资等承诺,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3、通过无资质的地方交易场所发售“私募债产品”。房地产企业通过在无备案、挂牌金融资产业务资质的地方交易场所发售所谓的“私募债产品”,并承诺收益回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4、利用手机APP发售“理财产品”。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屋租赁机构打着“服务业主”的幌子,以高收益为诱饵,通过置业顾问向购房者推介所谓的“物业宝”等理财产品,违规、超范围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打着“国资”“上市”旗号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1、打着政府项目或国资背景旗号进行非法集资。此类企业利用参与政府环保项目、PPP项目、国资背景进行宣传,有的甚至伪造政府或国有企业保函,声称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以投资理财、投资入股等名义,混淆公众视线,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2、以销售“原始股”名义进行非法集资。进行虚假宣传,谎称企业即将上市,发布投资“原始股”等相关信息,承诺高额收益、保底回购引诱群众投资,进行所谓“原始股权”转让、买卖,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请广大市民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投资理财渠道,谨防非法集资陷阱。发现非法集资犯罪活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济宁市防范非法集资咨询电话:0537-2076278,举报电话:0537-29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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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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