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共为4.48万人次发放失业补助金8100余万元

2020-11-08 08:12:59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济宁报道

  今年以来,济宁市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保障失业职工基本生活。

  今年3月至12月,济宁市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参保缴费满1年和不足1年的,按每人每月400元、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长期限6个月。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截至10月底,全市共为4.48万人次发放失业补助金8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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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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