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酒驾、闯卡撞人 赵某妨害公务案一审宣判

2021-03-23 09:11:15 来源: 济宁任城检察 作者:

  2020年10月,济宁市交警部门于任城大道与济安桥路交汇处开展酒驾查处行动,在对犯罪嫌疑人赵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后,发现其涉嫌酒后、无证驾驶车辆,遂示意其停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犯罪嫌疑人赵某为逃避交警部门查处其违法行为,不顾执勤人员、周边群众和车辆的安全,强行开车、加速冲卡,撞伤交警孟某左足部。经鉴定,孟某伤情属轻伤二级。

  受案后,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赵某故意使用暴力方式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造成执勤民警轻伤二级的严重后果,其行为侵犯了国家的正常管理秩序和执勤民警的人身权利,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依法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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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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