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研究创建卫片执法八项工作机制

2021-10-12 07:42:04 来源: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片执法工作,提升监管效能,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发《关于在全市建立卫片执法八项工作机制的通知》,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行为。10月11日,该经验做法被省厅发文在全省推广。

  建立图斑合法性判定联审联判机制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成立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联审联判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核查照片、举证材料、填报数据联审联判,对审核不通过图斑,组织实地核查。市局对弄虚作假、填报错误等问题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对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弄虚作假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建立图斑核查异地交叉互查机制

  在全市抽调骨干人员,成立市级行政执法办案专家库,负责卫片执法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图斑核查、数据审核等工作。通过集中交叉互查和个案暗访调查手段,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当场做出合法性判定、反馈判定结论、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建立违法行为整改闭环管理机制

  县级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完成时限,市局定期通报进展。要求拆除复耕验收的,要无硬化地面、无圈占围墙、无建筑垃圾、无永久性建筑物,复耕复种;完善手续验收的,要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许可证书。市局组织实地验收,验收人员对结果负责。

  建立挂牌督办案件公开通报机制

  对未在规定期限完成整改的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对突破三条控制线,批准征占土地、建设、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市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挂牌督办;经挂牌后仍查处执行不到位,建议市政府挂牌督办,扣减该地区当年综合考核分值。

  建立违法严重地区预警通报机制

  违法用地整改实行“月清”制度,达不到月清标准的,实施预警。对当月未整改到位的,发出一般预警。预警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没有整改到位,且次月出现新问题的,发出重点预警。对整改后,季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超过30亩的,建议市政府警示约谈,发出问责预警。

  建立违法严重地区重点监控机制

  对卫片执法问题突出或具有苗头性的县市区和乡镇重点监控。被纳入地区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不降反升或新发生重大、典型违法行为的,提请市政府约谈其政府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按照《关于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实施意见》(济发〔2016〕3号)实施责任追究。

  建立核查举证填报责任追究机制

  卫片执法图斑核查明确到人,利用“自然资源外业核查信息采集小程序”现场拍摄举证照片;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举证材料明确到责任单位,要能客观佐证图斑合法性判定结果。各县市区固定2名以上卫片执法统计人员,填报校验《综合监管平台》数据。

  建立涉嫌违法违纪线索移交机制

  对举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用地位置、地类、面积的中共党员、公职人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耕地10亩以上的,非法占用耕地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永久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永久基本农田以外耕地10亩以上的,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开采矿产品价值或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在10万元至30万元以上的,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

初审编辑:王爽爱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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