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2021-11-17 09:23:47 来源: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作者:

  因下列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希望知其财产线索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执行案号:(2021)鲁0811执恢1524号。

  执行依据:(2017)鲁0811民初941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3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刘占安,男,1979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72924197910135412,住菏泽市成武县田集镇陈胡同村。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吴凯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承诺支付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悬赏金。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537-6772228、6772231。

  举报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指挥中心(地址: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181号)。

  悬赏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止。

  悬赏理由: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财产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根据申请执行人李梅利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此执行悬赏公告。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初审编辑:尹荣耀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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