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推行田长制”将耕地保护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2021-12-09 13:47: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慧

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慧 济宁报道

  12月9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济宁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新闻发布会,推行田长制”,济宁将耕地保护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田长设置方面,面临目前严峻的耕地保护形势,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济宁市按照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要求,设立市、县、乡、村四级田长,市级设立总田长,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相关领导为副总田长。一级和二级田长分别由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三级田长由村(居)主要负责人担任。

  田长职责方面,明确“田长”职责是推动“田长制”落实的前提和基础,《方案》对四级“田长”职责都有明确规定,其中三级田长,也就是村级田长,是耕地保护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是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的最后一公里,可以说责任重大。三级田长对责任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落实党委政府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工作措施;负责对责任区域内土地承包、经营者开展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责任区域内地块的日常监管,第一时间发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进行劝诫、制止,向二级田长报告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同时报县级相关执法机构;负责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的保护工作;负责对补充耕地做好土地划分、发包、租赁,确保承包人(单位)或租赁人(单位)进行耕种,杜绝破坏、撂荒、改变种植结构等现象的发生;向二级田长报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巡查、检查,做好记录;协助二级田长或有关部门对耕地生产配套设施进行管护。

初审编辑:高杨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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