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采取多项措施支撑“田长制”落实落地

2021-12-09 13:47:3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慧

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慧 济宁报道

  12月9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济宁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新闻发布会,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为确保“田长制”顺利实施,激发基层田长工作积极性、提升田长工作效率,济宁市采取多项措施支撑“田长制”落实落地。

  出台耕地保护激励办法,激发基层保护耕地热情

  8月30日,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济宁市耕地保护激励办法》(济自资规发〔2021〕76号),明确每年评选一定数量的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表扬,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资金奖励。奖励资金由乡镇(街道)政府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激励本辖区承担耕地保护具体任务、成效突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让“田长制”工作突出的地区得到实惠。同时奖励资金可用于“田长制”日常管理,促进“田长制”工作进一步提升,形成良性循环。

  强化数字赋能,建立系统平台

  济宁全面建立济宁市数字耕地保护平台,涵盖耕地保护“田长制”监管平台,通过移动端“田长制”APP和WEB端监管大屏等多种客户端相互协作,实现违法占用耕地案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巡查任务管理与自动派发等功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使违法用地发现在初始、遏制在萌芽。目前,“田长制”监管平台已在任城区正式运行,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

  突出考核评价,严格奖惩

  将“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列入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对“田长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作为确定耕地保护激励乡镇的重要依据。对于工作尽职尽责、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田长予以通报表扬;对评价结果不合格、履职不力的田长给予约谈问责。对“田长制”工作推进速度快、开展效果好、建立激励机制的县市区、功能区,在耕地保护目标考核赋分、耕地保护激励名额分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方面予以支持。

初审编辑:高杨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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