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

2021-12-17 17:07:3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赵健猛

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赵健猛 济宁报道

  12月17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医疗保障惠民生 优质服务解民忧”新闻发布会。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异地就医工作,方便参保人员转外就医,济宁市也结合实际出台了相关文件,确保惠民政策落地落实。

  整合简化异地就医人员分类。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统一整合简化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一般指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将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统一简化整合为“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简化异地就医备案程序。从明年1月1日起,“异地就医长期居住人员”不再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备案制(个人承诺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不再提供转诊转院证明或在外就医急诊证明等证明材料。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

  取消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家数限制。异地就医直接备案到就医地,不再备案到具体医疗机构,参保人可在备案的就医地所有联网的普通门诊和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就医,并实现直接结算;取消参保人门诊慢特病省内跨市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家数限制,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结算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家数,按国家规定执行。

  丰富异地就医备案渠道。异地就医人员可在参保地医保服务大厅窗口、医院和乡镇(街道)医保服务站办理备案;也可通过济宁市医保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济宁医保”小程序和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网办”、“掌办”渠道办理备案,还可通过拨打医保部门公布的服务热线、发送传真和邮箱等多渠道办理备案。

初审编辑:高杨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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