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4人被终生禁驾!附典型案例

2022-01-22 09:23:56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郑州 济宁报道

  1月21日,济宁交警曝光了1月份终生禁驾名单,4人被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被终生禁驾的原因

  1、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2、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终生禁驾典型案例

  无视酒驾禁令,最终酿成大祸

  2019年12月22日21时10分,信本铁醉酒驾驶鲁HN***6号轿车沿道路行驶至梁山其他路徐集都市花园连锁酒店前时与步行的刘某某、张某某发生碰撞,造成轿车损坏,刘某某、张某某当场死亡。经济宁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检验信本铁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1.1mg/100ml。

  经查,信本铁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两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交通肇事致人受重伤后逃逸

  2020年12月26日18时00分,郑广良驾驶鲁H1***5的小型轿车,在济宁市开源路接贾路口东侧由西向东行驶时,与由北向南行驶的闫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闫某某及电动自行车乘车人刘某某受伤,后刘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郑广良指使他人顶替其为驾驶员,其行为构成弃车逃逸。

  经调查,郑广良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弃车逃逸,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初审编辑:李慧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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