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多举措全力助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2022-05-30 11:25:45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慧 济宁报道

  日前,济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结合济宁市实际,全力助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充分挖掘就业岗位

  济宁市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的规模,落实基层法官检察官助理规范便捷招录机制,支持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发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2022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力争拿出60%的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对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且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促进技术改造要素供需对接、产融合作等方面优先安排。拓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渠道,加大“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招募力度;实施高校毕业生社区聘岗计划,充分挖掘基层乡村振兴、综合服务、基层治理、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劳动就业、统计调查等领域就业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社区专职工作岗位出现空缺优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数量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

  鼓励实习见习

  济宁市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将见习范围扩大为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外地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实施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广泛开展各级政务实习、企业实习和职业体验活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优化招聘服务

  济宁市做优做强“孔孟之乡·文化济宁—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品牌,办好 “就选山东”“国聘行动”“特聘行动”等招聘活动,吸引更多外地青年人才来济就业。扎实推进“青鸟计划”,在重点高校设立“青鸟驿站”,加大青年人才招引力度。

  提供求职就业便利

  济宁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推进基本健康体检项目结果互认,高校可不再组织毕业体检。

  加强就业指导和实名服务

  济宁市健全高校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体系,高校按1∶500比例配齐配强就业指导教师,就业指导教师可参加相关职称评聘。强化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离校前后信息衔接,持续跟进落实实名服务,为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

  支持自主创业

  对高校在校生和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新发放的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对创业失败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省内外普通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出国留学人员在济宁就业创业,均可同等享受本市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强化困难帮扶

  济宁市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至少提供3—5个针对性岗位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实施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免除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生2022年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本金可申请延期一年偿还,不计复利;毕业生因疫情影响2022年未及时还款的,不影响征信。

初审编辑:李慧

责任编辑:马震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