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至7月31日,济宁高新区将进行飞防作业

2022-07-13 08:10:07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尹荣耀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尹荣耀 济宁报道

  7月11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济宁高新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了解到,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有效控制济宁高新区林业有害生物的蔓延及危害,保护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7月13日至7月31日,济宁高新区将对第二代美国白蛾实施飞机喷药防治作业(以下简称飞防)。

  据了解,此次飞防区域为327国道、338省道、崇文大道、孟子大道、342省道、104省道、黄王路、德源路等主要路段、境内片林进行飞防,确保飞防不出高新区境。飞防所用药剂为生物制剂,具有高效低毒、对人畜无害、不污染环境等特点,飞防区域的群众可以照常进行生产生活。

  在飞防期间,禁止对空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向飞机投掷石块、棍棒、绳索等危险物品;禁止向空中释放气球、风筝、航模等低空飞行器和空中漂浮物;禁止在飞防期间架设20米以上的高压电线杆等高大建筑物等活动。

  飞防用药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无公害药剂,对人畜无害,对环境无污染;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范围,不会对地面上的人、畜等造成威胁。广大群众可以正常进行工作、生产、生活。在此,提醒广大居民,不要盲目听信谣言,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飞防所用药物对桑蚕、蜜蜂、土元、蚂蚱、鱼、虾、蟹等有影响,因此相关养殖户要在7月12日前将养殖地点范围上报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飞防时列为“禁飞区”;飞防区域内,相关养殖户要采取遮蔽等措施自行搞好安全保护,以防次生灾害发生;建议区内的所有养蜂户在飞防开始前,将蜜蜂撤离高新区,区外的养蜂户飞防期间也不要到高新区境内放蜂。凡是因没有将养殖地点上报或没有采取规避保护措施而造成损失的,由养殖单位或养殖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飞防期间,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3255120。

初审编辑:尹荣耀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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