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出台实施《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3-06-27 18:38:34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刘兆鑫

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见习记者 刘兆鑫 济宁报道

  6月27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4场,大众网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今年2月,济宁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工商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等14部门出台了《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这是济宁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切实贯彻市委、市政府“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要求,推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在济宁市落实落地的重要制度安排。

  一、出台背景

  个体工商户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繁荣经济、稳定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济宁市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67.59万户,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的67.83%,其发展情况与民生息息相关。

  近年来,受外部环境和疫情因素等影响,个体工商户面临经营成本上升、抵御风险能力降低等问题。2022年10月,国务院公布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自当年11月1日起实施。2022年12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3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推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实施,切实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健康发展,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梳理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中的主要问题和诉求,共同提出了26条支持措施,力争通过加大针对性的政策供给,进一步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提振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信心,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

  二、起草过程

  《若干措施》在参考国家和省级政策的基础上,自2022年12月开始,通过问卷调查,了解企业政策需求及对惠企政策的享受情况,特别是减免税费政策等情况。在起草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了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基层单位,特别是个体工商户代表的意见。《若干措施》的出台有效回应了个体工商户关切、有助于提升个体工商户的政策获得感,释放出鼓励、支持、引导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强烈信号、提振市场信心。2023年1月,在市市场监管局多个科室、单位共同论证的基础上,完成了《若干措施》稿,在书面征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各单位提出的3条修改意见全部采纳。2月1日,市市场监管局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整合了市场监管、税务、人社、财政、银行等14个部门的扶持措施,以“系统集成”的方式,专项发布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帮扶政策,实现了帮扶政策的全方位、多层次、统筹推进,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个体工商户的重视,对帮助全市个体工商户克服困难、增强发展信心有重要意义。《若干措施》共包括五个方面、26条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包含“减征‘六税两费’、落实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政策、实施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推动减免收费、实施个体工商户歇业制度”等5条措施。

  第二部分,加大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力度。包含“扩大信贷规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强化融资展期纾困、持续降低融资成本、优化保险产品和服务”等5条措施。

  第三部分,助力个体工商户提升市场竞争力。包含“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发展线上商业模式、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等5条措施。

  第四部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包含“优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优化信用监管、加强涉企收费行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等6条措施。

  第五部分,强化保障措施。包含“强化党建引领、形成工作合力、发挥个私协会服务作用、加强个体工商户发展监测、加强政策宣传”等5条措施。

  济宁市《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出台实施,必将促进政府服务职能更好的发挥,推动各项惠企政策直达快享,进一步提振个体工商户发展信心,有力促进个体工商户的持续健康发展。

  《若干措施》的具体内容可以登录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关注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查看。

初审编辑:赵冉冉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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