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政”能量 丨济宁市做好“四力”文章 强化支持保障 助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难题

2024-07-15 14:56: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鑫鹏 刘哲 宋颖星 邢天璐 郝文涛

  大众网见习记者 李鑫鹏 通讯员 刘哲 宋颖星 邢天璐 郝文涛 济宁报道

  近年来,济宁市委编办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坚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系统推进放权赋能、松绑减负,不断强化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助力解决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难题。

  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减轻基层治理压力

  济宁市聚焦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为基层赋权增能、减负增效。济宁市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安排,围绕深化“优编强基”改革助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制定3个方面17项整改措施,一体推进、一体落实。

  济宁市坚持市县两级同向发力,对于“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深入分析背后的成因,摸清找准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上下协同、齐抓共管,健全完善相关机构职能体系和体制机制,确保标本兼治、取得实效。

  深化赋权增能减负,增强基层治理动力

  济宁市把强化镇街职权、明晰权责界限、规范“属地管理”作为重要抓手,让基层集中精力强治理、优服务、抓发展。济宁市赋予镇街党(工)委对县级职能部门及其派驻机构的考核评价权、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对公共事务的综合管理权、规划参与权、区域内重大决策权和重大项目建议权等“五项权力”,着力提升镇街在基层治理过程中的“主动权”。济宁市出台《乡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明确乡镇(街道)7个类别的192项职责任务。印发三批《“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涉及17个领域132项职责事项,实行失职依单追责、尽职依单免责。

  济宁市通过清单式列明镇街职责任务,厘清县乡两级职责边界,将“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有机结合,有效避免镇街“胡子眉毛一把抓”,切实防止上级随意转嫁责任、层层“甩锅”。济宁市完善“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和县乡机构“一对多”“多对一”工作机制,推动多平台资源共享,提高响应效率。支持鱼台县开展基层高频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和政务服务人员“双下沉”,打造“一对一指导、手把手帮办、肩并肩服务”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凝聚基层治理合力

  济宁市以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构建一体执法格局为重点,精准发力、久久为功,持续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走深走实。济宁市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要求,着力打造“赋权执法+下沉执法+委托执法+一体管理”的基层综合执法共同体。在镇街统一设置综合执法大队,赋予镇街党(工)委综合执法调度权,统筹本区域内派驻执法队伍和基层执法资源,全面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破解基层执法“看得见、管不了”的问题。济宁市确定任城区、汶上县作为省级试点,稳妥推进赋予镇街行政执法权工作。试点县(区)逐个镇街梳理赋权事项清单,采取“同类镇街一张清单”模式,根据基层治理需求和承接能力,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赋权工作。

  济宁市以基层执法需求为导向,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放,指导县(市、区)印发下沉镇街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加强乡镇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济宁市坚持权责一致、上下协同,依托镇街司法所成立“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每个司法所配备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统筹推动执法力量与执法监督“双下沉”,全面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

  优化机构编制资源,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济宁市在镇街全面落实“一分类、两统筹”管理模式,通过职能优化、机制重塑,推动实现机构编制使用效益和基层治理服务效能双提升、双促进。济宁市在不突破编制总量的前提下,对镇街行政事业编制严格实行分类管理。出台《关于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的实施意见》,持续实施“优编强镇”,结合机构改革,通过内部挖潜、减上补下等方式,推进千名编制下基层,全市156个镇街较改革前平均增加编制约13名,有效缓解基层编制和工作人员力量不足问题。及时安排2024年度镇街用编进人计划639名,持续为基层输送下得去、留得住的优秀青年人才。

  济宁市统筹使用行政事业各类人员,明确镇街工作机构负责人可由公务员担任,也可由事业干部担任,更好统筹机构编制资源与干部资源,让基层干部愿意扎根基层、更有工作干劲。在镇街实行岗位管理,因事设岗、以岗定责、按岗定人,赋予镇街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更好发挥基层干部能力专长。济宁市聚焦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四大职能,为镇街综合设置4个内设机构加1个党政办公室,因地制宜设置应急安全、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公共文化等事业单位,平均每个镇街不突破9个机构限额。结合机构改革,全面撤销镇街议事协调机构。各镇街均明确专门机构承担社会工作,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县乡三级社会工作体系。

初审编辑:王爽爱

责任编辑:朱仙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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