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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济宁将非参公事业单位将纳入工伤保险

2013-04-01 13:41 作者:贾凌煜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从29日召开的济宁市社会保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济宁市将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参保率,年内将所有非参公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本报济宁3月31日讯(记者 贾凌煜 通讯员 金延敏) 记者从29日召开的济宁市社会保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济宁市将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参保率,年内将所有非参公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在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

  据悉,今年济宁市将建立和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年内建成2处综合性工伤康复基地。同时,以高危行业、非公有制企业、非参公事业单位为重点,提高工伤保险参保率,年内将所有非参公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继续落实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目前还没有实行浮动费率的县市区上半年将全部落实。

  年内,所有县市区都将实现“一票征缴”或“集中征缴”,强化扩面征缴,把新增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作为扩面重点,落实个体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办法。继续实施门诊统筹,年内各县市区门诊统筹覆盖率达到60%以上。完善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和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建立医保职业医师信用档案数据库,实现医保处方及时上传,将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 

  据了解,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关系病、伤残职工的切身利益,将严格审查、受理劳动能力鉴定材料,建立鉴定专家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同时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复查。执行失业保险金标准,落实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头条链接 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缴费 今日起在部分单位试点

  为方便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自4月1日起,济宁全市范围内实行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缴费,目前先在部分市直单位进行试点,争取年内市直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全面实行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缴费。 

  参保单位实行网上申报应具备的条件有,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参保单位须开通网上银行服务系统。开展网上申报社会保险业务的范围包括,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参保职工缴费基数及增减变动,变更参保单位及职工参保信息,查询参保单位及职工个人参保信息等。 

  参保单位填报《济宁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申请表》后,即可向社会保险申报机构提交网上服务申请,等待审核后开通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网上申报业务完成后,参保单位应于三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花名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等纸质材料。 

  另外,今年济宁将在8月底前启动实施“特困群体助保工程”,帮助“4050”断保人员、下岗失业特困群体解决养老保险续保问题。继续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确保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启动实施街道社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建设,开展社区爱心互助工程试点,组织退休人员开展各类文体活动。

 

 

 

 

责任编辑:徐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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