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意见公布!曲阜居民供热价格将上调至18元/㎡

2021-10-11 19:48:00 来源: 大众报业· 海报新闻 作者: 郑州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郑州 济宁报道

  10月11日,曲阜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建设局组织召开曲阜市城区居民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并发布《曲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调整曲阜居民集中供热价格听证意见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22名听证会参加人一致同意听证方案一:居民供热价格由现行供热季每建筑平方米16元上调到18元。《通告》原文如下:

曲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调整

曲阜居民集中供热价格听证意见的通告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曲阜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建设局于2021年10月11日组织召开曲阜市城区居民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由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人大、政协、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等组成的22名听证参加人到会,就居民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方案、成本监审结论充分表达了各自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意见公布如下:

  一、22名听证会参加人一致同意听证方案一:居民供热价格由现行供热季每建筑平方米16元上调到18元;上调幅度12.5%;

  两部制热价标准

  基本热价为5.4元/㎡,计量热价为0.13元/千瓦时;

  二、配套措施。

  1、按照有关规定,对学校(含幼儿园)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服务设施、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等用热,执行居民用热价格。

  2、低收入家庭供热价格不做调整。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山东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等有效证件的低收入家庭,可以向供热经营单位提出申请,按照原标准执行。

  三、供热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上述有关事项规定,按照价格和收费公示有关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好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监督。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建立供热企业和用户的沟通平台,随时受理用户反映问题,及时化解供用热矛盾。

  四、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仍可在10月13日17:30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联系电话:4498897、4498797;电子邮箱:qfswjj@163.com。

  2021年10月11日

初审编辑:高杨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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