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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爽爱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刻不容缓。为切实落实好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社保中心在此发出倡议:
一、提倡“不见面”办理业务
疫情期间,建议非必要不前往社保经办服务大厅现场办理社保相关业务,提倡“网上办”、“掌上办”等“不见面”业务办理方式。市直各参保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济宁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济宁人社通APP或相应的工作邮箱、微信等渠道,线上办理相关业务,尽量减少现场办理。
详见附件1:“不见面”服务事项清单
二、提前电话咨询
对于不能在线办理的业务,提倡采用电话预约方式提前预约办理时间,分时分批到现场办理,业务办理完毕请尽快离开,便于大厅科学合理控制内部人流量。
详见附件2:各科室咨询电话
三、非紧急业务延后办
对于非急办事项,建议广大参保企业和群众尽量推迟办理。您可以电话咨询业务办理所需资料及办理流程,提前将所需资料准备好。
确需现场办理的,请您进入服务大厅时自觉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现场管理,规范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所办业务需等待1人以上时,请自觉在标示线后等候,保持1米以上健康安全距离,不要插队和喧哗,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分流调度。
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有咳嗽、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服务大厅。
四、做好个人疫情防护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确保家人及周围人的健康,请务必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带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市社保中心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线,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社保经办服务,也请广大企业和群众积极支持和配合,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祝广大参保群众健康平安!
附件
1、“不见面”服务事项清单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附件2、各科室咨询电话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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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爽爱
2022年9月3日0时至24时,全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系集中隔离点检出。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4例,其中:任城区66例,60例系集中隔离点检出,3例系高风险区检出,3例系中风险区检出;邹城市4例,系集中隔离点检出;嘉祥县4例,系集中隔离点检出。[详细]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刻不容缓。为切实落实好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社保中心在此发出倡议:[详细]
全市3100余家药店划分为259个网格,每个网格都明确了疫情防控督导包保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和监管。组织开展市级督查和县级交叉明查暗访,严厉查处药店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详细]
9月3日,济宁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公告,公布济宁市和各县(市、区)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服务电话。[详细]
9月3日起,城际公交C618(金乡-汽车总站)、B3(金乡-高铁济宁北站);C622(梁山-汽车北站)、B5(梁山-高铁济宁北站);C606(嘉祥(中)-汽车北站)、C607(嘉祥(北)-汽车北站)、C608(嘉祥(南)-汽车总站)、B7(嘉祥-高铁济宁北站);C609(邹城-曲阜)、C611(邹[详细]
为全力维护济宁市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治安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现通告如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