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朱仙娉
近年来,不少城市居民都有了买套农宅享受田园生活的想法,殊不知,农村房屋的买卖存在很多风险和隐患。近日,怀柔区人民法院就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召开通报会,并作出风险提示。
30万购买农宅 遭起诉被判合同无效
王彬(化名)夫妇与房辉(化名)夫妇之间达成《房产买卖协议书》,约定王彬夫妇将庙城镇彩各庄村一套农宅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房辉一家。此后,王彬和妻子向村委会申请建房,但因原房产仍登记在其名下,被村委会拒绝。经了解,发现房辉两口子都是居民,并不具备购买涉案房屋的资格,于是王彬夫妇将房辉及其妻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合同无效。
对此,房辉一方表示,涉案房屋是在中介的介绍下购买的,签订《房产买卖协议书》时,双方以及中介都在场且签了字,因此不同意合同无效。
法院认为,宅基地使用权系权利人基于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本案中,双方之间签订《房产买卖协议书》时,房辉夫妇均不具备庙城镇彩各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双方签订的《房产买卖协议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因此,法院判定双方签订的《房产买卖协议书》无效。
涉农村房屋纠纷频发 多因卖家反悔提起诉讼
怀柔法院介绍,近三年来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呈现上升趋势,其中2017年度受理案件数量上升趋势尤其明显,受理案件数量多于2015、2016年度受理案件数量总和,共受理160件。今年前半年受理案件数量较同期上升趋势亦较为明显。
法院整理发现,此类案件中,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纠纷占比较高。在已判决和调解的案件中,相当一部分都是起诉城镇居民购买农房,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件。以2017年度为例,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案件数量,占判调结案总数61%,其中涉及城镇居民购房的案件数量占判调结案总数的41%。
农房增值卖家频反悔 法院建议慎购农宅
怀柔法院表示,受到近年来辖区农房增值影响,许多出售了农宅的卖家纷纷以买房人不具备购买农房主体资格为由,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卖方违约的诚信危机现象较为显著。
法院建议,目前无论从行政政策还是法律规定上,对于非同一集体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房交易都持否定态度。因此建议广大群众,注意遵从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谨慎进行农村房屋买卖交易。
文/本报记者 孔令晗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朱仙娉
6月份,济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5%。其中食品价格上涨2.1%,非食品价格上涨2.6%;消费品价格上涨3.0%,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7%。[详细]
“我父亲今年84岁,平时喜欢外出遛弯散步,由于身体有病,头脑时而清醒时而迷糊,”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的父亲张宝巽外出散步时经常迷路,找不到回家的路。17日那天,我父亲出门去亲戚家串门,回来的时候坐公交从济宁市中医院下车后,又找不着路了,多亏济宁市中医院...[详细]
趁夜色驾驶改装的面包车径直驶入港口,寄存待发的焦炭被装入车中偷走,竟无人发觉。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在办理胡某等人涉嫌盗窃罪案时,发现济宁一港口公司管理上的漏洞,立即发出《检察建议书》,提出加强安保防范、规范操作流程等方面整改意见。该港口公司收到《检...[详细]
19日,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宋冲(副处级)涉嫌贪污、受贿案,由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详细]
“肉价涨了,瓜果便宜了,蔬菜一天一个价。”当老百姓茶余饭后讨论着近期物价变化以及花销时,上月CPI如期而至。昨日,国家统计局济宁调查队发布了6月份济宁CPI,记者梳理发现,济宁市CPI已连续4个月高于2%,而全国CPI连续3个月低于2%。业内人士分析,这与去年同期济宁CPI较...[详细]
文明出行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经过近一个时期的非机动车逆行集中整治,济宁市城区各主干道非机动车逆行行为大幅度减少,市民文明素质显著提升。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