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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药监局四举措开展流通环节食品抽检不合格后处理工作

2017-05-17 09:15 作者: 来源:金乡新闻网

  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健康,2017年以来,县食药监局加大抽检力度,对流通环节65家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食品及食品用农产品115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10批次,问题发现率8.7%。针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该局依法做好食品抽检不合格后处理工作。 

  及时送达报告。第一时间将《检测报告》、《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涉案食品经营单位,对库存的不合格食品依法查封扣押,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并依法告知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 

  认真查找隐患。对其购销查验台帐、供货商资质、销售贮存条件等进行认真检查,分析造成食品不合格的原因,确保从源头到过程解决问题隐患。坚持预防为主,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切实加强风险分析。 

  严格依法查处。按照食品抽检后处理工作程序,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对不合格食品经营者进行立案查处,确保每份检验报告得到相应处置,并将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检查力度。 

  加强帮扶指导。对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及食品质量负责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帮扶指导,强化其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把产品质量关,采取定期巡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回头看”监管模式,强化后续监管。(高敏)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司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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