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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工商局:按时年报诚信经营 共创双城人人有责

2017-06-06 09:02 作者: 来源:东方圣城网

  东方圣城网讯(通讯员 杜修镇)进入六月,全县双城同创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市场主体年报工作也进入最后冲刺阶段。为了能够顺利完成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强化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我县双城同创工作,金乡县工商局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督促市场主体及时进行年报公示。截至目前,全县市场主体年报工作进展整体顺利,全县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均达98﹪以上,但目前还有少部分企业尚未完成年报公示。

  金乡县工商局工作人员提醒:按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章的要求,各类市场主体均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2016年度报告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尚未报送2016年度报告的,须在此期间一并完成。

  六月份是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截止月份,全国企业年报公示系统逐渐进入繁忙状态,登陆过程会出现严重拥挤状况,可能会导致无法顺利登陆填报,还没有进行2016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企业请尽快完成,如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将对生产经营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根据规定,未按照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以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将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由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均可通过“公示系统”对年报公示的信息进行查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单位,一律不得参与政府购买的社会服务;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今后,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银行信贷、合同签订、海关通关、企业外籍人员工作证件等将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影响。

  为此,金乡县工商局再次向各类市场主体发布提醒:各类市场主体请务必于6月30日前通过互联网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dxy.gov.cn)”,进行年报报送和即时信息公示,个体工商户也可选择向当地工商所报送纸质年报。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司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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