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圣城网(记者 陈珍 通讯员张波 田常)明近年来,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不断变化和消费水平的日益提高,消费者对于商品的品质要求越来越高,商品包装标识作为消费者了解商品的重要途径,实质上影响着消费者的购买判断。近日,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商品包装标识错误而引发的诉讼案件,某超市被判决退还消费者购物款并支付购物款10倍的赔偿金。
○奇怪!标识错误,进口蜂蜜能量比番茄酱还低家住市区的王先生平时就比较注重生活品质,在购物时尤其看重食品的健康、营养等标注信息。年前,他在市区某大型超市购物时,专门到超市内的进口食品专区看了看,转了一圈后看中一款进口蜂巢蜂蜜。出于信任大超市的信誉和进口商品品质的心理,王先生花435元购买了3瓶该款进口蜂巢蜂蜜。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到访的朋友看到了王先生购买的蜂蜜,仔细观察蜂蜜的外包装后发现其购买的进口蜂巢蜂蜜营养成分表标识的能量是319千焦/100克。生活经验丰富的朋友提出了疑问,认为蜂蜜的能量指标不符合常理。
在朋友的提醒下,王先生对比了家中的番茄酱,发现番茄酱的能量是500多千焦/100克,蜂蜜的能量怎么会比番茄酱还低?心存疑虑的王先生担心买到了假货,经上网查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7718-2011)及咨询后,确认所购进口蜂蜜的营养成分表标识数值错误,不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感觉上当受骗的王先生一纸诉状将超市告上了法庭,要求超市退款并支付10倍赔偿。
○判案!未尽合理审慎注意义务,超市被判10倍赔偿庭审中,超市方对于蜂蜜营养成分表能量标识错误予以认可,但提出发生错误的原因是因为蜂蜜的出口国使用千卡标注,中文直接标注为千焦,中间存在换算的错误,并非是有意的欺骗,超市同意退货。但该蜂蜜不影响食品安全,超市对此标识错误并不明知,王先生也没有损害,因此超市不同意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超市所销售的进口蜂巢蜂蜜是供消费者食用的食品,其营养成分是消费者决定购买商品的因素之一,如标识与商品不符,会影响消费者作出错误的判断。超市作为销售商,有严格审查所销售的商品相关内容是否合法的义务,但其所销售的该款进口蜂巢蜂蜜能量标识不符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相关规定,未尽到合理的审慎注意义务,产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王先生作为消费者有权向销售者主张退还货款及获得10倍赔偿。
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判决超市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王先生退还购物款435元,并支付购物款10倍的赔偿金4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