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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下调至1% 济宁市今年将减负1.4亿元

2017-03-30 10:19 作者: 来源:东方圣城网
自2017年1月1日起,济宁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降低费率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东方圣城网讯 自2017年1月1日起,济宁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降低费率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今年全市将减轻参保单位和个人负担1.4亿元。

  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对参保对象来说意味着什么?以月薪3000元的职工举例来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下调后,每月单位和本人共少缴15元,一年下来就省180元。如果企业有100名员工,将直接为企业减负1.8万元。

  失业保险缴费费率降低后,单位和个人缴费减少了,失业保险待遇有影响吗?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回答称,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待遇不变。失业保险的缴费费率和失业保险待遇之间不挂钩,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补助。

  (记者 曹俐 通讯员 张磊)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马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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