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谷某工厂中发现的干扰电表正常运转的功频发生装置
大众网济宁7月18日讯(记者 高杨 通讯员 孔国惠)济宁市泗水县一家玻璃拔丝厂老板谷某为了省钱,打起了窃电的歪主意——在电能表上做“手脚”,窃电3万多度,偷逃电费2万余元。近日,经泗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谷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谷某经营的玻璃拔丝厂,生产程序是把收购的废旧玻璃放在干锅里,用电加热到300度左右将玻璃融化成水,然后将玻璃水抽成丝,再用织布机将玻璃丝织成布,用于工业。工厂的用电量很大,因为晚上用电相对便宜,晚上11点到第二天早上,是开工时间。正常情况下,每月的用电量在3-4万度电之间,电费价格2万多元。因为用电量大,谷某打起了窃电的歪主意。
2016年6月底,泗水供电公司用电检查班的工作人员登录“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抽查该工厂的用电情况。发现工厂本该用电量大的凌晨时间里,电表竞显示用电量为0,甚至还出现了负数,并且每隔一段时间就连续多日出现这种反常的情况。供电公司怀疑该工厂有窃电嫌疑。虽然发现工厂有窃电的嫌疑,但还需要进行实地检查。可是工厂的人十分警惕,平时大门紧闭,稽查人员无法进入,即便叫门进去,因为有所准备,无法查实。为此,供电公司请求公安机关协助。
6月29日晚9点,公安机关和泗水供电公司共同对该工厂进行突击检查。进入工厂后,直奔配电室,在一个塑料桶内发现功频发生装置,干扰电表运行,无法正确显示用电情况。随后,对厂区生产车间、功频发生装置放置位置等进行调查取证,并对电度表进行检查。谷某到案后,对其利用功频发生器干扰电表正常运转窃电的行为供认不讳。据谷某供述,6月初,他接到陌生人员的电话,说有一种设备可以降低用电损耗,减少用电量,节省开支。随后,谷某以1380元的价格购买的该设备,之后就安装在电表附近。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公诉人仔细审查案卷。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6月初,谷某从他人处购得一台功频发生器,通过干扰电表正常计量的手段窃电35230.8度,偷逃电费21233.26元。随后,泗水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17年3月21日,泗水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检察机关指控,以盗窃罪判处谷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