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点源治理。制定畜禽养殖污染点源治理实施方案,下发至每个养殖户,明确整治任务、时间节点,各办事处、村干部、包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督导各村养殖户在规定日期内自行拆除养殖大棚,并将污染物清理干净。镇环保、农业、国土、村建、水利、电力及派出所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打击各种养殖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镇督查室对各村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污染的,给予停放村组织运转经费、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二是开展燃煤小锅炉专项治理。制定燃煤小锅炉治理台账,逐个明确治理方式和时限,实行销号制,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茶浴炉全部予以取缔。洗浴等经营单位分散燃煤锅炉、茶浴炉率先实施改造,8月底前全部完成;其他分散小型燃煤炉开展燃烧优化、自动控制、低温清洁治理,加快实现提质提效和节能减排。
三是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源治理。对辖区内存在污染问题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实行网格化监管,有效掌握每个污染源,对不同的污染源实行分类处理;从源头上进行预防治理,抬高“招商门槛”,做到有污染的项目坚决不上,环保不达标的项目坚决不上;与每个企业签订整改责任书,明确治理任务、时限,确保废气、废水、烟尘、排放全部达标。(杨曼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