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5月8日讯(记者 汪泷) 8日,济宁市正式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基金会成立后,将对在社会治安、抢险救灾等方面见义勇为人员进行表彰、奖励。成立大会上,张朋朋、靳道魁、范传会、范在保、张甲生等13名济宁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获得表彰。其中,范传会、范在保黄河激流中勇救轻生女子,外出务工的张甲生大火中救乘客等事迹,本报都曾给予报道。
本次表彰的13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中,金乡县勇斗小偷的张朋朋、水中救起溺水好友的靳道魁两人,均在见义勇为过程中献出了年轻的生命。张朋朋的父亲张兴华来到此次大会,为其儿子代领了表彰证书。
济宁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属于地方性公募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全济宁地区。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山东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基金会的宗旨是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宣传先进事迹,提供资助援助,奖励见义勇为人员,促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构建。
除了宣传、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之外,该基金会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为见义勇为伤残人员的康复治疗提供资助,并对受到基金会表彰的、生活特别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和子女予以救济和提供资助。目前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400万元,来自于政府资助。
济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军在成立大会上指出,济宁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成立,将开创济宁市见义勇为事业的新局面。依托见义勇为基金会,将进一步健全见义勇为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依法保护见义勇为者的权益,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韩军表示,健全基金保障机制,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有识之士的理解与支持,从而畅通见义勇为基金的筹资渠道,广泛募集社会资金,为见义勇为表彰奖励保护工作提供保障。
现场花絮>> 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张朋朋的父亲张兴华: “有这样一个儿子,我很骄傲”
儿子张朋朋获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对于张兴华而言是份莫大的安慰。每当提及儿子,张兴华嘴里总会喃喃地说:“儿子要是不走,孙子都会老高了。”
2007年10月10日凌晨,在金乡县金乡街道孙楼村(现更名为莎岭社区)苏桥自然村,犯罪分子时圣哲纠集同伙关瑞军、王士民,携带管制刀具、手电等工具对该村多名村民的住宅实施盗窃。犯罪分子被村民发现后仓皇逃窜,在睡梦中被惊醒的张朋朋闻讯,穿上皮鞋连上衣都顾不得穿,就追了出去。在与犯罪分子搏斗的时候,张朋朋身中数刀,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而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说起这段往事,张兴华的眼眶有些湿润,可他自己却说,眼泪几乎流干了。“我儿子走的时候才22岁,要不出这事,我孙子都老高了。”张兴华告诉记者,张朋朋在村子里是出了名的热心人,村民们说起他时无不竖起大拇指。“儿子走了以后,为了给他申请‘见义勇为’的称号,全村人都按手印为他请愿。”
如今,张兴华在家除了务农,就是给两个女儿看孩子,老伴的身体也一直不是很好。去年该案的犯罪分子被抓捕归案后,张朋朋终于被证明是“见义勇为”行为,也算给了张兴华一家一个安慰。张兴华告诉记者,有这样一个儿子他很骄傲。“我有个好儿子!”这是张兴华不断重复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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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基金会章程(草案)中所列的财产的管理和使用项中,济宁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作为公募基金,收入来源主要为:政府资助;组织募捐的收入;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愿捐赠;投资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为了增加基金会的透明性,基金会在组织募捐时,将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重大募捐活动则会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同时基金会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应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同时,为了增强社会监督,章程中要求捐赠人有权向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也应当及时如实答复。并且基金会在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从而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